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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共同体宣言(网络简明版)

传统社会的解体首先是从曾经维系秩序的高度一体化的道德或宗教的解体开始的。传统的信仰由于失去了心灵的虔诚而成为僵死的教条,传统的道德失去了行为的遵守而成为空洞的准则。人们突然从家庭关系、君臣关系、主仆关系、师生关系所建构的温情脉脉的传统世界中被抛了出来,孤零零地一个人漂泊在这个陌生的世界上,一个冷冰冰的利己主义的世界。
这是一个陌生人的社会,一个欲望的社会。人口的增长、商业化的发展,市场经济的形成,竞争资本主义的兴起,传统道德中鄙视的对财富和物质利益的欲望虽之释放了出来,对财富的占有一夜之间成为人们孜孜追求的目标,成为社会评价的主要甚至唯一标准。人与人的交往不是基于共同的道德、信仰或认同,而是基于彼此的物质利益,人际关系不再是基于对人本身的神圣情感,而是基于彼此成为欲望满足的对象。贪婪取代了礼让,卑鄙取代了高尚,粗暴取代了文雅。人们不再信仰同一个宗教,不再遵守同一个道德,不再具有同一个理念,不再维护同一个利益。没有了至高无上的上帝或者天子,我们处在一个"诸神之争"的时代,一个"人对人是狼"的战争状态。正是在这个基础上,人们才相互之间才讨价还价,订立契约,构筑新的法律规则。现代社会的法律由此获得独立于宗教、道德和政治的自主性。
这是一个高度复杂化和分化的社会。技术进步发展导致了分工,劳动分工导致了专业化的兴起。治病从以凭经验的安慰剂时代发展为科学的临床医学,从江湖郎中转移到专业化的医生手中;记账从简单的文字书写发展为系统的复式记账法,导致了会计学的出现,专业化的会计取代了店小儿。陌生人之间的远距离的交易中谁敢相信口头约定?个人合伙要承担连带责任,那谁还敢将全家妻儿老小的生计作赌注发展高风险的远航贸易?随着契约、公司问题的出现必将使法律规则进一步复杂化。面对这些复杂的规则,面对这种全新的法律知识,必然要有一个专业化的法律职业阶层来操作法律。法律职业摆脱了传统社会中政治、行政、道德或宗教的束缚,成为一种专门化的职业。
然而法律共同体的形成不仅仅是基于人们共同操持了与法律相关的职业,尽管它离不开专业化的法律职业。社会生活的复杂化所导致的法律的复杂化使得法律成为专门化的知识,这种知识必须经过专门的训练。正是专业化的法律教育兴起,法律共同体才从一个职业共同体转变为知识共同体。大学在西方世界的兴起要归功于12世纪罗马法的发现和研究,正是这些注释法学家的努力,古老的罗马法才从摆脱了其由以产生的具体生活场景,成为普遍的、一般的、抽象化的科学知识体系。这种抽象化、系统化的法律研究方法后来成了自然科学的范型。可以说,现代科学最先并不是出现在自然科学领域,而是出现在法学领域。因此,法律教育不仅是传授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训练法律思维。"Thinking like a Lawyer"(向法律人一样思考问题)不仅成为现代法律教育的目标,而且随着案例教学法在商学院的兴起,也成为培养商人和经理的管理思维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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