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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共同体宣言(网络简明版)

正是这种专门的知识体系和独特的思维方法,使得法律共同体成为一个自治的共同体,一个分享共同的知识、信念和意义的的想象共同体;正是司法实践中发展起来的一套精致的法律技术或艺术,使得法律共同体成功地捍卫了现代法律的自主性。政教分离导致的价值自由、民主政治中的多党竞争、三权分立的治理格局和陌生人之间的非人格化交往,所有这些现代社会的特征统统建立在现代法律的自主性之上,而法律自主性则建立在法律共同体之上。
法律共同体是现代社会的必然产物,而且是现代社会赖以建立的基础。而且,我们必须公开地宣布:在法律的天平上,在法律共同体的视野里,道德是无足轻重的,他们尊重的不是实质正义,而是形式理性。他们关心的不是道德的善恶,而仅仅是权利的分配,是更能促进社会效率的权利分配。因此,我们主张:妓女、流氓、同性恋、杀人犯和圣人、领袖、君子、活雷锋一样都有自己的权利,他们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因此,我们明确主张耶林的观点:"为权利而斗争是自己的义务,而且是对社会的义务"。捍卫自己的权利是一种普遍的道德、一种普遍的善。
时代的发展太快了,我们不知道这些道德家们如何看待女儿状告父亲要求支付抚养费,如何看待一个学生竟然状告曾经培养自己的母校。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我们的传统道德家们所批判,正是我们法律共同体所鼓励的,因为我们在传统道德的失序中看到了新的秩序的形成,婚姻关系决不是温情脉脉甜言蜜语的人身依附关系,而是涉及情感与生活的契约关系;每个人拥有占有财富的权利,无论是投机爆富的,还是在街头的寒风中作小生意积攒的;每个人拥有追求财富的权利,无论是处于高尚的目的,还是仅仅为了体会数钞票的快感;每个人拥有受到不公正待遇的时候具有获得救济的权利,无论这种不公正的对待来自亲生父母,还是来自来拟制的父母:母校。
因此,在这些道德家看来,王海的知假买假,打假护假仿佛成了我们这个时代道德堕落的象征。他们哀叹的是,在我们的时代里,雷锋死了,尽管我们一而再再而三地树立新雷锋,但是王海斩定坚铁地告诉人们:"我不是打假英雄,不是雷锋,不是道德楷模,但我也不是坏人,我是靠维护大家利益获取个人利益的普通人"。
因此,在我们看来,王海就是我们这个社会的新型的道德楷模,他在捍卫自己的利益的时候,对他人产生了有益的社会效果。今天,我们之所以可以理直气壮地去商场退货,之所以可以义正词严地拒绝超市出口的搜身,我们要感谢王海以及所有向王海一样实践法律权利、实践社会共同道德的勇士。如果说在经济学家的眼中,市场是"看不见的手",通过每个追逐利润来自发地调节经济秩序,那么,在法律共同体的眼中,法律则是"看得见的手",通过每个人捍卫自己的权利来自发地形成社会秩序和道德秩序。我们支持这些人的权利,就是支持所有人的权利,就是捍卫所有人的共同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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