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这些公司掌握全球的“金融信息源发展技术”,“金融信息资料处理技术与分析技术”, “金融信息处理设备和软件产品”,“金融信息传输网络技术”。并且将这些技术综合起来形 成了若干门新的学科“金融工程学”和“金融数学”等。在大学的经济学院或管理学院开始了金融工程学或金融数学的硕士研究生教育与科研。出现这些新学科是必然的。由于衍生金融产品的发展,计算衍生产品的盈利率的复杂公式不断被数学家们推导出来,再被计算机专家将公式制成计算机软件,可以自动化或半自动化计算,取代了人工计算。计算机软件和数学公式的结合,使金融交易变成电子化和自动化了。任何微小的汇率或利率的差别,任何市场汇率与官方挂钩汇率之间的微小差别,如果投入巨额资金炒做,都会形成客观的利润。国际金融投机炒做的结果,便带动市场上的众多小炒家,乃至于大众投资者跟风而上。最后市场上的每一个人都可能变成投机者。如果人人都参加炒做,没有任何政府或国际组织依靠法律能够应付得了。
于是,国际上的各个国家,国际上的各种公司,可以分为两大类:第一是掌握新金融信息技术的公司与不掌握新金融信息技术的公司。第二是掌握新的金融信息技术的国家与不掌握新金融信息技术的国家。两者在国际交融交易中,就不处在同一层次,具有不平等的地位。前者与后者是无法竞争的。例如,美国在海湾战争中取得了胜利,决定胜利的因素有许多,但是其中的电子高科技运用到现代空战 的因素,给全世界人们都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国际金融交易也同样如此。
四、国际金融交易的泡沫性与法律处理问题的实在性差别
衍生金融产品造成了金融市场上的巨大泡沫,金融泡沫脱离了真实的经济而迅速膨胀起 来。而法律还是针对真实经济的产物。面对金融泡沫的虚拟经济,采用法律的真实经济的处理 方法,行为与结果存在巨大的不适应性。
根据巴赛尔国际清算银行在11个国家67家银行和12家证券公司所进行的调查,金融机构持有的衍生合同总值在1995年底大约是64万亿美元,是当年全球真实经济的生产总值的两倍多。1997年初,仅美国的商业银行持有的衍生合同总值就达到了26万亿美元,这个数 字是美国当时GNP的三倍以上。欧洲和日本的银行所持有的衍生合同的总值,也都超过其资产的5-10倍,100-500倍这些机构的净资产。从现有的法律观念来看,全世界的金融机构在理论上都已经破产了!在实际上,潜在的破产危险越来越大,大到了法律体系无法控制。美国的金融危机分析家乔纳森·特尼鲍姆在“世界金融体系崩溃的历史进程”论文中分析衍生合同时指出,“第一,衍生交易泡沫的巨大规模和快速增长是基于高比例的‘金融杠杆’的力量。后者能使一定数量的票面资产成为涉及许多倍的票面资产衍生合同的基础。第二,抽象的‘零和’并不存在于单个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中。象巴林银行等机构的破产所表明的那样:这些‘玩家’很可能因为数倍于其总资产的损失而突然倒闭”。所以,他认为“衍生合同市场的平衡非常微妙,即使一点点脱节或错位也会引起连锁反应,并迅速达到任何国家和国家联盟也无法控制的地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