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第8期
姜丽勇
【全文】
自《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于1997年11月14日颁布后,尤其是由中国证监会严格审核后首批获准的开元、金泰投资基金在深、沪证券交易所上网发行后,投资者、媒介乃至学者对于投资基金的热情空前高涨,颇有一发不可收之势。然而透过热情的层面,我们更应做的是进行深入的理性思索。本期摘编的文章,分别论述了投资基金的特征、优势、缺陷、走向、形式选择及其立法规范。
专家理财、组合投资、流通性强、安全规范。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在98年3月就证券投资基金有关问题答记者问时指出,证券投资基金具有四大特点:一是专家理财,基金的资产都是由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人士组成的基金管理公司进行投资运作;二是组合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规模都较大,基金管理公司通过分析和研究,有条件地将基金资产分散投资于各种股票和债券,从而分散风险,追求长期稳定收益;三是流通性强,即将发行的证券投资基金是契约型封闭式基金,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可以转让;四是安全规范,基金托管人管钱,基金管理人用钱。管钱的和用钱的各自独立,相互监督,可以有效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和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经济日报》1998年3月21日)。
投资基金具有其他投资工具所不可比拟的优势,对资本市场的发展与完善有重要的促进
作用。马莉、尹洪珍在《投资基金与市场发展》一文中指出,投资基金对我国资本市场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一,有利于加快资金从储蓄形态向投资形态转化;二,有利于推动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三,有利促进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四,有利于股票市场的稳定运行;五,有利于资本市场的国际化。(《内蒙古财经学院学报》1997年第3期)。
制约我国投资基金发展的瓶颈因素分析。顾江在《投资基金面临的问题与对策》一文中认为以下五个方面是导致我国投资基金发展滞后的原因:一,基金类型界定不明确,基金内部组织结构不规范;二,投资基金主体设立不规范;三,投资基金规模小,发展不平衡;四,法规不健全,缺乏行业协调与管理;五,基金人力资源缺乏。(《南京社会科学》1997年第11期)。
中国投资基金向何处去?刘响东在《中国投资基金发展取向研究》中回答了这一问题。一方面,证券投资基金只宜根据不同层次金融市场的发育程度有选择、有步骤地发展。短期内着重股票基金、债券基金的协调发展,逐步带动货币市场基金、金融衍生产品基金的演进,最终实现整个金融市场的相互贯通和投资基金的全方位发展。另一方面,要引导产业基金的投向,使之作用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实现产业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基金共存的新型投融资体制。另外,还要积极引导海外中国基金,适时发展中外合作基金和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为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及将来中国基金走向海外积累经验。最后,在基金组织形式的选择上,要从封闭式基金向开放式基金逐步过渡。(《浙江金融》1998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