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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最后一口气——评《蓝》《白》《红》

  
  在老法官的眼里,法律被完全解构了,亦即失去了话语的权威性。从而他对一切法律授予的权利表示不屑,对社会和历史赋予法官的权威表示嘲讽。在他眼中,只有人类以及自己的痛苦才是无比真实的,而法律对这一切无能为力。我们简直就要被老法官说服,就像我们面对陀斯妥耶夫斯基在《卡拉马佐夫兄弟》里塑造的“宗教大法官”,即使我们认为他说的不对,但我们在心底已经被说服,反驳只是感情在作祟罢了。在我看来,老法官就像是那个宗教大法官,向上帝提出他一生中最大的疑问。他是痛苦的,就像宗教大法官一样,知道自己所行非是,但仍不得不作,这种痛苦乃是深于直接的受苦的。
  
  上面谈到的第二个困境在《白》里出现的诉讼同样存在,法官在审理多明妮诉卡洛请求离婚案时,一直就在询问卡洛:你婚后是否与妻子行过夫妻之实?根据法国民法,无夫妻之实当可解除婚姻,法官不再去考虑当事人诸般的个体性情,而是一律毫不犹豫地付诸抽象的规则。而形式理性化的法律就其内部似乎已经无力承担这样的异化,就像《关于杀人的短片》,法庭最终还是宣判了这个怀揣着悔恨的凶手雅泽克死刑。退庭后,他的辩护律师出于负疚找到法官问道:“如果换一个更有经验的律师会不会使结果好一点?”法官深沉说道:“一点也不会,你的辩护是我听过的最好的。”法官接着说“此案本该由一个更好的法官来审理。”在面对无比复杂和迥异的个体性情时,法律因为抽象而显得单薄,以至于有时显得无情。所以在法庭面对雅泽克时,整个法律职业在忏悔,替法律忏悔,因为他们一直被教育依从法律,但他们作为法律家看到的,与他们作为一个同样拥有个性的人所看到的,竟是如此地分裂。所以在《关于杀人的短片》里,法官对律师说:“你这人太敏感,不适合作律师。”理性化对现代法律的“除魔”,使法律无法再感受到原本脆弱而孤单的具体人性,它脱离了个人伦理和性情的理性化和复杂化,从而脱离了作为法律源初经验的生活世界,成为个体生命的铁笼。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法律的救赎者正是法律久违的那种“敏感”,那是老法官被深深触动的瓦伦婷的眼泪,那是老法官自己说的“不忍”。“因为懂得,所以慈悲”。在一个“诸神之争”的世界,现代法律的抽象性象一张风中缥缈的蛛网,接不住上帝退位时留给万民的智慧树上的果子,法律将如何进入这种个体性情的深渊,个体欲爱和痛苦的深渊,诸神之争的深渊,来打造一艘没有挂错旗帜的回航船呢?
  
  老太婆和法院:《蓝》《白》《红》的交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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