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我是否已经陷入了双重标准了呢?既坚持哲学批判的绝对权力,又理解甚至支持某种程度的现实政治的相对妥协,甚至主张有时必须为了现实而牺牲哲学家,那么哲学家岂不是自讨苦吃吗?是的,做哲学家,就是自讨苦吃的。做哲学家,就必须随时准备殉道。在现实政治中,有时明知哲学家是对的,也必须拿他祭刀。比如说,苏格拉底的殉道就有双重价值,对雅典民主派来说,他们消灭了一个对民主制度最大的威胁;从历史意义来说,后起的近代民主制度,由于苏格拉底的殉道,而终于使近代民主比雅典民主更完善了。也就是说,哲学彻底性也许不是当时的现实可能性能够容忍的,也就是太超前了,但真正有价值的哲学彻底性,必定会有长久的未来,必定会从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一个不超前的思想家,根本就不配被称为哲学家。既然超前了,付出代价就是合理的。而且代价决不会白付,长远来说,得益的是全体人类。
然而我们同样面临第二个更难应对的反诘:如果连民主的制度都可以对反民主的人开杀戒,那么一个不民主的制度是否就更有理由对主张民主的人大开杀戒?答案显然只能是这样。要求一个专制制度对民主派宽容无疑是与虎谋皮,因为连主张言论自由的民主制度都无法宽容仅用言论反对民主的人士。而且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如果以"哲学的彻底性"来衡量,专制制度的不宽容反而比民主制度的不宽容更合理,更不矛盾。因为专制制度从一开始就没有许诺过宽容,只宣布了"格杀勿论";而宣布了宽容的雅典民主制却祭起了戒刀。这应该引起一切赞成民主制度的有识之士的深刻反省。这更进一步证明,即便是民主制度,也不能拒绝哲学批判,哲学批判是防止社会腐败和制度恶化的重要武器,哲学批判是文化的消毒剂和防腐剂。
可以进一步追问的第三个问题是:现代民主制度已经不同于建立在奴隶制之上的不彻底的雅典民主,现代民主制在理论上已经取消了任何奴隶制度的合法性。但是不同国家与不同民族之间的不平等依然广泛存在,当某些强国的自由繁荣建立在对弱小异国的自由繁荣的压制上,那么这种现代民主制度是否比雅典民主更合理呢?即便比雅典民主制度更合理,它是否就有拒绝批判的豁免权呢?我认为没有。
可以追问的第四个问题是:现代言论自由的制度客观上只保证了少数知识精英的话语权力,而无法充分满足普通人的表达自由,那么这种言论自由是否真正平等地给予了所有的人呢?如果大部分知识分子由于占据了话语优势而骨子里依然瞧不起普通民众,甚至毫不掩饰地在言词之间对民众竭尽侮辱嘲讽之能事,那么民主制度在其形式躯壳之下又如何在实质上真正实现?《世界人权宣言》所许诺的"人人在尊严上一律平等"又如何保证?在希腊城邦小国寡民式的直接民主制度下, 普通人的言论权利尚且遭到知识精英们的蔑视(尽管这些普通人判处了苏格拉底死刑,但后世的知识精英们对此的愤慨程度远远超过了对任何一个无辜的普通人的处死),那么现代广土众民的国家中大多数陷入失语症状态的普通人的民主权利,又怎能得到真正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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