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济翔先生的这本小书涉及了诸多个人的经历。最引起我关注的是如下三位先生:杨兆龙、何济翔与冯英子。关于杨兆龙先生,书中收录了记者陈伟斯的《杨门浩劫》一文。作为国民党最后一位最高检察长,在1949年,杨兆龙先生选择了留下来,参加新中国的建设,继而担任东吴法学院的院长。他的厄运肇端于1957年发表于《新闻日报》的《中国重要法典为何迟迟还不颁布?》一文。在今天,对于学习法律的人来说,杨先生的建议看起来是那么平常,它或许已成为了我们基本常识的一部分。但在那风雨前夕的日子,言说常识需要怎样的勇气?从“非常”到“常识”,历史不过走过了几十年,而对终有一死的个人来说,这个期限是他享有的全部光阴,他的所有梦想、努力、追求与幻灭所驻留的时刻。在这个意义上,作为后来者的我们应感恩于父辈的勇气与坚持。
从1963年到1977年,杨先生在监狱中度过了将近二十年。1977年被“特赦”,曾经德高望重的知识分子,其户口却不被公社接纳,因而,杨先生无法领取每月十元的生活费。监狱生活、物质的匮乏都没有完全摧垮杨先生。但是,当他最终从自己的学生那里知道:于危难时刻,他曾经无比信任的某人正是罗织罪名的神秘“导演”的时候,他终于不堪生命的重负了。“杨兆龙泪如雨下,泣不成声。从此,他一直沉默……如果他再坚持三个月,就可以活着看到他毕生盼望的重要法典颁布的日子了,他就会死亦瞑目了。”(页144)
其二,是何济翔先生自己的经历,它明白地体现在该书的目录中,——痛苦的批斗 / 从农村到收容站 / 江西铅山上海农场 / 马当采石场 / 彭泽芙蓉农场 / 悲剧的终结。“何济翔先生说,他之去做几十年农民,完全是出于他们小组长的作成。其实这种事也很多,右派在可划和不划之间,常常是由领导者一句话决定的。”(冯英子,序,页4)从法院的庭长到没有尊严的劳动者,二十年艰辛的体力劳动,期间多年经受饥饿的折磨,若没有乐观的态度、坚定的信念支撑,何济翔如何得以幸存?何先生对那暗夜一般的岁月的记述,在我看来,最为惊心动魄的是“监啸”。——“那时,我们身不由己,实际上过着囚犯生活。一天晚上,不知从何人开始,忽然宿舍中全体就业人员一起狂叫起来,顿时响成一片。……这次我有了上次的经验,自以为能保持清醒,决不随声附和,因此一听啸声起来,我就大声呵斥,想阻止旁人的狂叫,却不料我的大声阻止混入了大群人的啸声中……”用老先生自己的话说,“这是一种发生在群居人心理、生理的异常状态,是值得科学家研究的现象。”
记得读高中的时候,语文老师让同学们写作一篇命题作文,标题叫作“战胜自我”。十几岁的我举例说,像音乐家圣婴那样在苦难面前放弃生命是不可取的,人应当坚持。而今想来,这样的说法何等天真无知?赴死需要勇气,而在不堪承受的肉体和精神苦痛降临的时候,在被剥夺一切人格的处境中,去“活着”或许需要更多的勇气。人何以“战胜”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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