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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经济的经济学——推荐《信息规则:网络经济的策略指导》(下)

  
  而作为卖方,在信息经济中确定“锁定战略”,乃是生死攸关的事。所谓锁定战略,就是当供货者在确定为市场提供基础性的信息设施时,该投多少资本?你得估计这种基础性设施会对购买者日后产生多少转移成本,再加上这种设施与竞争对手的产品的比较优势,才能确定关于这种设施的投资方案的价值。由于“锁定可以造成锁定”(第180页),一旦某种基础性信息设施使广大用户对之产生依赖,用户们便会“身在江湖,身不由己”!就意味着基础信息设备价值连城。而锁定战略的核心便是技术升级的阶梯选择。
  
  Shapiro与Varian对网络经济中供货方的锁定战略给出了博弈论的说明(见《网络经济》第七、八章)。一般来说,在就基础性的信息设施与买方谈判时,供货方的战略选择有两个维度,一是在多大程度上允许用户开放转移?卖方可选择“开放”型技术,也可选择“控制”型技术;二是开发的新技术在性能上在多大程度上与市面上广为流行的版本兼容?卖方可选择兼容性高的新技术,亦也选择“革命性”的技术升级,不存在后向兼容性。于是在平面上,上述二维选择,会形成四个象限:当“控制”与“兼容性”相结合时,供货者就在“锁定”的界区内不时让用户的设备升级,使客户成为“笼子里的鸟”;当“开放”与“兼容性”相结合时,供货方之间就会形成协同博弈,在网络经济中,不但要重视竞争对手,还要重视合作伙伴;当“控制”与“革命性”的技术换代相结合时,那用户便会面临供货者的性能表演,只好过一段时候忍痛淘汰一批设施;当“开放”与“革命性”的技术换代相结合时,则会出现技术升级过程的全面“间断”:新技术与原有技术不兼容,且是由多个供应商提供的。是竞争还是合作?这些基本的经济关系仍然存在,但变换了方式。
  
  可见,Shapiro(夏皮罗)与Varian(范里安)分析网络经济的基本理论工具是垄断、差别定价,契约经济学,谈判与博弈理论。这些主要在最近半个世纪由经济学家锻造出来的武器,如今用在“新经济”上,确实颇为合适。在《信息规则》的这两位作者看来,信息与网络经济的交易方式也许会使古典经济学的某些知识显得破绽百出,但我们只要运用经济学中一些出色的东西,仍能把握新经济的走向。在西方的大学里,这些出色的经济学内容在最近10年内已形成了诸如“产业组织”、“博弈论”、“契约经济学”与“信息经济学”等等标准课程。中国的大学近年来也在开出这样课程。希望我们不要被“锁定”在“旧经济”的屋子里,用知识的钥匙“突出重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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