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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主义、世俗化和合法性危机

  一个性神话的破除,也是一种世俗化。
  
  以前面的思路,一个民主化的和个人主义的宪政体制,就是锯短中间这条腿的良性方法。之所以强调个人主义的和民主化的,因为宪政也可以是集体主义品质的。刘小枫曾经提醒过这两种品质的不同。乍一看,集体主义品质是我们根深蒂固的传统,既然说到尊重传统的路径,为什么要强调个人主义的品质呢?我对于渐进道路的理解是方式上的渐进。不一定是目标上的肤浅。而且所谓传统也不仅仅是中国的传统,中国今天还有多少拿得出来的传统?我强调传统,不仅指中国自己的传统文化,同样也指向近代以来人类共同的制度文化的路径。否则传统就成为了固步自封的借口。中国早已在这个大传统当中上百年了。有人说中国不应该照搬西方的现代化经验,而应该走出自己的现代化之路来。这个愿望我同意。但是关键的一点是人类的历史走到今天,就这么一次。所有的路径和根源都限制了并不容许一个民族自作主张。想走一条与别人不同的道路出来,这个想法如果成为一个目标,我的看法就还是一个乌托邦。正确的态度只能是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社会理论与自然科学不同,社会是不能拿来做试验的。实验性本身暗含着一种对生命的轻视。我们在20世纪经历了一次社会领域最大的试验,教训之一就是应当尊重传统的和自发的秩序,和那一切我们无法一一理清的、埋藏在历史和当下的无数根须。
  对于作为人类现代经验的民主制度、市场经济和个人主义(帕森斯称之为现代性的三个最重要方面),我的看法是在思想上你尽可以批驳、反思,甚至提出完全相反的体系。也许这些反思在几百年后或者会成为一种新秩序的基础。但这些都应该发生在今天的学术领域内,而决不是发生在真实的社会领域。你决不能把那一套反思拿来作为今天社会试验的指导思想。今天必须沿着人类唯一一次的而且比较成功的现代经验往前走。我们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离这些现代经验的距离还实在太远!
  李慎之先生有一个看法,即社会主义必须民主化,才可能与自由主义形成互动。就是说你可以把自由主义的经验剥离一部分出来,但你必须在这一部分的基础上再谈社会公正和实质正义的问题。你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有可能对自由主义构成挑战。否则,一个专制的和威权主义的社会主义,在我看来,根本没有资格奢谈什么自由主义的困境和缺陷。我们已经为一种反自由主义的社会主义理论做了一百年的试验品,现在没有任何人任何理由值得我们为某种反自由主义的理想社会再去做一百年的试验品。我们就要现在这一个,明知它不完美也要。回到主流社会和主流价值上去,如果是这是一种媚俗,自由主义就是要媚俗。凭什么我们要以自己的苦难来为主流社会里的左派知识分子提供反思和想象的空间?让法国的年轻人对公共食堂的年代充满虚幻的憧憬?不愿接受主流价值和人类的自发秩序,而始终梦想对世俗的改造,这里面有一种中国士大夫传统“为万世开太平”和“天将降大任于斯人”的自大狂心理,和黑格尔式的形而上学情结的奇怪结合。
  如果我们果真想走出一条有特色的现代化道路,就必须首先完成合法性的民主化转型。然后再来讨论我要不要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立场的问题。未来的中国宪政体制,如果要加一个“社会主义”的前缀,变成“社会主义宪政”,那么至少我并不反对。我绝对没有意识形态上的洁癖。就象我们今天的所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样,你必须首先建立一个由市场和每个个体的自发行为来配置资源和占有财富的基本体制,然后再说政府应该在这个体制中发挥三七开还是四六开的作用。而且这个基本机制不能是挂羊头卖狗肉的。国内一些人强调社群主义的立场来指责国内的自由主义,却不看看社群主义与我们的环境有多大的差异。也许有人觉得我们和社群主义的距离比和自由主义的距离较近,这是天大的误解。在没有民主化之前,我认为我们距离社群主义比距离自由主义更加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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