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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WTO规则看中国转基因条例的实施

  再次,从各国政府对转基因产品所实施的措施来看,不同政策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已初见端倪。在美国,作为生物技术发展的转基因产品已大量出现在市场上,消费者对市场上不断推出来的新型转基因产品也已经习以为常。美国认为没有证据表明转基因食品会引起特殊的健康问题,不要求对转基因食品加贴特殊标签,只有那些含有的转基因成分高到可以检测水平的食品,以及那些与现存的相应食品由重大差别的食品才要求加贴标签,而且标签只需说明产品性质的改变,不需要谈及此产品是转基因产品。然而,欧洲的消费者对转基因产品却心存疑虑,欧盟一些成员国的政府质疑转基因产品的安全性,并强烈要求用科学的鉴定方法对转基因产品的安全系数进行客观彻底的检查。为此欧盟从1999年4月起,在其15个成员国内暂停批准经营新的转基因农产品。美国政府则坚称转基因产品非常安全,并表示该产品是生物技术的创新和发展应用,从本质上说是“经过生物技术加速的自然选择过程”。然而,欧洲公众就转基因食品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可能造成的危害的担忧情绪仍不断增长,由此导致欧美在转基因产品贸易上产生了严重的争端。据欧盟专家委员会的调查,1997年,仅因0.5%的转基因玉米未从其他正常的玉米中分离出来,美国当年向欧盟出口的全部玉米都受到了影响。据美国世界观察研究所提供的情报,由于欧盟农产品出口商的抑制,美国对欧盟大豆的出口从1998年的1100万吨下跌到去年的600万吨,使美国农产品出口损失了将近10亿美元。[3]在中国,转基因条例的出台对我国的进出口贸易也将产生巨大的影响。以大豆为例,[4]根据USDA6月份的供需预测,美国、巴西、阿根廷这三大大豆生产国共生产大豆1.7243亿吨,占世界总产量的80%。全球的大豆贸易量为5095万吨,其中美国、巴西、阿根廷的出口量分别为2708、1330和600万吨,三国大豆贸易总量占全世界的91% 。2001年美国的大豆种植面积中有63%属于转基因品种,巴西虽然号称没有转基因大豆,但估计其转基因份额也在20%左右,而阿根廷则有50%的大豆属于转基因品种。这么计算下来,仅有6561万吨的大豆属于非转基作物。以USDA的估计,中国00/01年度的大豆进口为1150万吨,相当于22.7%的世界大豆贸易份额。上一年度中国进口大豆总量为1042万吨。美国、巴西、阿根廷的份额分别为52%、20%和26%,本年度,已经有已经有580万吨美国大豆和330万吨南美大豆运往中国,随着南美大豆收获,南美大豆在年度末的进口比例将增大,而其中很大部分来自阿根廷。可见,中国进口大豆大多来自于转基因比例比较大的国家。至今美国从没对非转基因和转基因大豆进行过区分。如果把分选费用、标识费用、安全认证、申请证书加和,每吨大豆出口将增加50美元/吨的成本,而现在的检验检疫费用只有18美元/吨。这个成本的增加一定会影响到国内市场进口大豆的价格。因此,条例本身的非关税壁垒性可以从成本增加方面数量化。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很容易地看到产生贸易争端的潜在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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