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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制度抑或精神?

  法治,给一切发现者权利,它既给予预言家预言的权利,更给予其他人怀疑和否定的权利。个体身体和精神权的出现,颠覆对世界既定的解释,法治成为发现一个真的世界的条件。
  反思文化绳索,是法治萌生的前提。个体作为历史的难民,只有对庞大世界的揣悟中,才能完成对自己新的决定。一个民族,只有聪慧到善于反思的程度,它才配得上享有解脱文化绳索的幸福,处于荫及子孙的发现状态。
  因此,法治与其说是一种制度的构建,毋宁说是精神结晶体的再造。法治因而是一件伟业和善业,是创造不绝的保障,是改善人类生存的设定;法治也是接受了东方发明恩惠的人类群落,对东方人历史性的回赠。这样的历史性的交换,为人类将开辟新的、尚不可完全预知的前景。根据经验,这样的未来,不是恐怖的未来,而是走向人类新的自我决定的发现阶段。
  无视精神结晶体的再造,世界固然不会消失;盲动个体,在精神绳索牵制下的个体,也有运动的无序轨迹。精神结晶体如果具有恶劣的元素,它不仅在作为社会制度内构时显现恶劣,也会在与制度无关的社会生存中,显现恶劣一面。制度作为意志的定在,是精神结晶体元素的反射。历史总是将制度作为被告,但还有酿成历史过错的第三人,需揭示精神结晶体的普遍品质问题。然而,掩盖精神结晶体的过错,通常也是世界谎言体系的一个部分。
  法治作为制度的存在,它显现的时辰,不可预知;这就如同我们谁也无力预知宏观历史的发展一样。平权法治总是与普遍的意志觉醒相伴而来,无常出现在历史的断裂带上,让历史断裂的修补匠人感到惊讶。它姗姗来迟或翩然而至,谁又知呢。
  所幸的是,在世界的东方,也在新生一个反思民族。一只巨狮,开始不停地张目,虽然它不时作茧自缚,显现历史性的困倦,但它已开始了觉醒之旅。作为同行者,我们怎能逍遥于这个反思民族的艰难苏醒过程,放弃法治引进的希望,不为民族和人类的善业震荡意志进而鼓歌呢。
  揣悟个体生存的意义,摆脱精神绳索,早已是贤人生存原则的一部分。对于已经开始求真旅程的人来说,即使生活在秦汉,寄身巴比伦,又有何妨。但这如何导致集体的解放?如何实现安全生存?
  法治解放普遍的个体,是制度创造和精神重建的并行过程。良制易构,良心难求。外化易成,内化不易。我们这样看待问题,将摆脱法治就是制定良法、构建良制的简单主义思维。我们必须找到精神浊流的本源,以及浊流的流布方式,合理增减精神结晶体的元素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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