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意志的消失:“意志定理”
个体的意志并不是随时都处于觉醒的状态,这本身是意志的常态。意志只有主动对客体产生联系,方可能出现。没有客体现实性,意志不会存在。没有月亮,就没有要月亮的意志。
意志具有普遍存在可能,诚如前述,儿童都会产生意志。但是,我们也总是发现,意志缺实的普遍事实:人们完全可以在没有意志的状态下生活。主体与客体之间无法产生联系的现象,极为普遍。是什么东西,割断了主体与客体的联系?
笔者不得不提出一个“意志定理”:意志的体现,在代价增长的情况下,意志曲线向下。这一“意志曲线”,与五常先生的需求定律,形态吻合。这就是说,意志的存在,是需要支付代价的;意志的量,是可计算的,可预测的。这就使我们关照的意志,不再是思辨中的一种存在,而是现实可测的实在。
要将意志作为可测算的存在,就必须研究意志的计算单位。意志的单位,显然不是对意志内部的构成的细元分析,而是根据主体对客体关照联系的完整性,作为计算单位划分。因此,“次”或“盘”这样的表述,在没有更好的计量单位之前,是可以沿用的。换言之,计量单位并非具有绝对化的意义,正如长度可用“米”、也可以用“丈”,这对长度有什么绝对的意义?没有。因此,我们可以用“次”或“盘”这样的表述意志的计量单位。
意志曲线向下,这就是说,体现意志的“次”或“盘”这样的量,在代价增长的情况下,必然向下。这不难证明,儿童要月亮,哭闹不休,要付代价。这些代价是什么具体形式,大家可以设想。最为常见的就是“惩罚”。惩罚是代价的主要形式。惩罚等代价增长,意志曲线向下。如果人“趋利避害”的本性存在无误,这种选择趋势是恒定的、不变的。
这就可以解释,意志出现稀缺的事实。没有意志的生活,不是无道理的,而是理性的。
而意志对于客体而言,关联比较复杂。它可能是对客体的份额占有、改造、协调统一,也可能是垄断占有、破坏、或者堂吉诃德似的无意义、童稚似的满足。
通常在代价低廉的情形下,意志呈现上扬。单方的意志,显然会扩张与客体的联系,这是意志曲线的必然走势。如果娶一个老婆,只需要自罚1头牛,国王娶9个老婆就不会让人奇怪(非洲某国国王乃如此)。国王父亲娶99个老婆,同样也是一个自然的结果。但是,如果娶2个含2个以上的老婆,要被“严厉惩罚”,明媒多娶的意志就逐渐减少。儿童发现要月亮代价太高,就会逐渐不再哭闹。而绝对的权力,意志的代价为零,或接近于零,因此意志必然飙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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