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穷人中有尊严者也大有人在,遗憾我们也习惯于不给予他们尊严,甚而剥夺他们的尊严。如一天办公室来了一个收购废书报的中年男子,大家把书架、沙发上那许多乱糟糟的报纸一股脑扔在地上,中年男子蹲下一张一张地整理。过了十多分钟,他突然说:“你们这些报纸太乱太难整理了,价钱得再便宜一点,要不我本钱都不够。”我说:“你还不赚钱,我都想去捡报纸卖哩!”“那你自己捡吧!”他猛地站起身来,扔下这十多分钟的“劳动成果”,转身就走了!当时我想,一个捡报纸的还得意成这个样子!啊——一个穷人需要尊严,我们会气愤。但我没想当年要是自己高考落选,也是一个“捡报之人”啊!威子说:“有些人从城里的‘打工仔’升为‘小资’后,一般会透支青春,享受生活,并美其名曰‘格调’,这个时候他们往往滥用‘农民’、‘乡下人’、‘穷鬼’等词汇,运用嘲讽或者自以为幽默的手段,来贬低以前的同类。”这话好像正是说的我啊!看到威子这般言语,我自觉羞愧不已。但旋而又想:有几个臭知识分子不像我这样呢?迄今为止人类最系统最完整的知识就是关于等级制度的知识,从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完美的典章制度到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各种等级森严的体制规范,无不把从娘肚皮里生下的动物分为三六九等人,把自由的土地划为三六九等圈,每一等人都有他(她)所不能进去的那一等圈,若进去了就叫“破坏秩序”。我们不就是拥有这般“知识”的“知识分子”吗!
穷人能不能让他拥有地位和尊严呢?我想对以上两种穷人,虽然我们无法给予他们地位,也许他们本身就视地位如粪土;但我们应该给他们足够的尊严,至少不能剥夺他们做人的尊严。如果穷人意识到尊严,而我们又将其剥夺了,那么他们中有些人就会“犯罪”。如上述那位蒙受垃圾之辱的老人若是我的母亲,并且我手里有一件武器,那么也许我就犯“杀人”或“伤人”之罪了。在我的整个一贫如洗的青少年时期,每每想起那些歧视和侮辱我的“富贵”之人,就常常有一种犯罪的欲望……其实有些犯罪是无罪者制造出来的,因为他们培育着“犯罪”的“土壤”!
这种犯罪的潜在欲望至今仍不时提醒我,要尊重穷人,不要剥夺穷人的尊严,就像威子文章标题所说的“穷人也是人”,也有做人的尊严,只要人把人当人看待,社会就会多一份友爱与和平。我赞成威子文章最后所说的“不想谈什么伦理、道德和理想之类的高调调,只想凭良心说一句话:穷人也是人”,要用实际行动“关注弱势群体”,尽管我们每个人所能做的都微不足道,但不要因事小而不为。前月一日我在家闲坐,忽然门铃响起,打开门,见妻子买回来一个大西瓜——扛在一个衣衫褴缕、赤脚光臂的小男孩肩上。我从小孩肩上接过西瓜,立即夸奖道:“啊,小朋友好厉害,能扛这样大的西瓜!”并顺手从茶几上拿起一个苹果,“给你,小朋友,谢谢你啊!”我的夸奖和尊重使他脸上洋溢出得意温和的表情,他高兴地接过苹果,小跑下楼去了。我很庆幸我对小孩说了一声“谢谢”并给他一个“苹果”,否则我会有一种“犯罪”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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