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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多边投资规则的构建

论多边投资规则的构建


于浩龙


【摘要】多边投资规则主要是以双边投资协定的基础建立起来的。世界银行,联合国大会制定了一些多边投资规则,在区域安排下也有相应的投资规则,经合组织还进行了MAI谈判。本文在阐述了这些现状后,进而讨论了在WTO和区域安排下创建多边投资规则。对创建的好处,方式,内容等有所涉及。
【关键词】多边投资规则 全球化 区域化
【全文】
   二战后,国际直接投资(FDI)迅猛发展,已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近年来,经济全球化趋势日益显著,这更加带动了国际直接投资的增长。另一方面,因投资涉及经济主权,司法等问题,使得投资者和东道国摩擦不断。这是却没有相应的,完善的一个专门的多边投资规则进行调整,给投资带来了很多的麻烦。因此在全球范围内建立一套国际法规则体系来调整跨国经济领域中的投资问题,给予各方公平的待遇,将会对推进国际直接投资促进经济发展起到重要作用。目前,世界各国正在为这一目标努力,虽然其过程十分艰难,并且成效不大,但也取得了一些有意义的成功。
  一.多边投资规则现状剖析
  多边投资规则的发展是和国际政治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的,现今的多边投资规则是发达国家倡导的投资自由化和发展中国家坚持的经济主权斗争妥协的结果。对于企业设立权,投资待遇,国有化,纠纷解决,利润和资本的返回等问题,主要由双边投资协定(BIT)来规范。这些协定一般不以促进投资自由化为主要目的,也不涉及投资者的行为准则问题。大量的BIT协定为多边投资规则的建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这些BIT协定的基础上,多边投资规则逐步发展完善,并且成功地达成了一些多边投资规则。
  (一).世界银行和联合国的规定
  在这方面世界银行走在了前面,1966年生效的《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的公约》,制定了一套通过ICSID来解决或仲裁投资者与国家之间争议的程序。另外是1988年生效的《关于建立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旨在通过提供一种多边投资保险机制,来降低投资的非商业风险,促进外资向发展中国家的流入。此外世界银行还有一项没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92年的《外国直接投资待遇指南》,其以促进外国投资为目的,对现行有关外资待遇的各种公认国际标准做了系统的归总。其次另一个组织就是联合国,联大通过了一系列与FDI有关的宣言,决议,守则。其中值得一提的是《联合国跨国公司行为守则草案》,就跨国公司行为准则和东道国待遇制定一套综合性框架,以扩大跨国公司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减少跨国经营的负效应。
  以上这些规则一类是只就投资某方面的具体问题,如争端解决,保险制度做了规定,规定范围窄;一类是规定的范围较广,但大部分是泛泛规定,没有约束力,具有软法的特征。这种状况和我们要求的多边投资规则相距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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