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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审批到审计:法治政府在行动

  后一个问题涉及对关系网络中的社会性权力的制衡以及在不同的结构洞(structural holes)之间进行整合的实效,特别是中央政府对地方的调控能力,还值得进一步探讨。由于世界贸易组织以商业利益和国际制裁机制为要挟强行推动各成员国的法制统一,所以中国在加强中央权威、克服区域差异方面获得了新的有利的外部条件,从“规范多元、权力一元”的传统秩序过渡到“规范一元、权力多元”的现代秩序的可行性大大加强了。因此,所谓“法治政府”并非画饼充饥。然而还有一个关键点不得忽视,这就是要防止在政府撤离市场与民间自治组织发育成熟之间出现衔接上的错位以及权力真空。
  大幅度废除行政审批事项的改革如果推行到底、落到实处势必导致有关部门人员的裁减。按照中国政府减少规制的计划,到2016年中央政府的规制事项将减少到2800件。这意味着在今后十来年的时期里,行政部门的工作量将减少90%,全国性机关公务员的编制也大致应该压缩90%。再加上各级地方政府撤出规制、精简机构、裁减人员的改革,其规模是非常浩大的。按照每五年减少30%的速度来计算,现有公务员每三个人中就差不多有一个人在2006年之前必须退休、改行或失业。最近的审计风暴也为精兵简正、治本清源提供了适当的手段和理由。这的确是一场空前的政府自我革命。可想而知,握有实权的行政部门以及大小官僚们会倾向于抵制有关改革,如果以其实力采取集体行动,不难引发一场政治的八级大地震。鉴于这种严峻的局面,除了改革举措的分期实施之外,还必须为即将离开行政部门的公务员适当安排好出路和归宿。
  例如:在审计风暴之后很可能出现走向预算议会的政治改革,其结果将加强人民代表的职业化,并且会孕育大量的利益集团(例如各种经济团体、行业协会、学术组织、市民运动事务所以及其他各类非政府组织),因而对公务员来说,从政或者担任利益集团的雇用职员也算适得其所。还有一条重要的分流渠道是私营企业。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以及制度化水平的提高,家族式合伙形态将转变成现代产业组织,公务员如果进入企业的管理部门、战略研究所、法务部门、人事部门甚至营业部门的某些岗位,不仅有利于建立合法经营的机制,还有助于迅速提高企业治理结构的合理性。但前提条件是政府必须在具备足够的权力资源的时候来有效地推动这样的人事安排,同时要防止向企业转嫁负担或者促进权钱交易等弊端。另外,自由职业化也是坦途。向经过考核符合条件的离职公务员授予“行政文士”、“司法文士”、“税务师”、“乡镇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资格,容许他们在制作行政文书和报表、办理登记手续、准备报税资料、起草契约和诉状、解决民间纠纷等方面提供专门知识方面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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