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首届中国青年律师论坛”上的演讲
贺卫方
【全文】
今天与律师的交流非常特殊,这是“中国律师论坛”旗下的“中国青年律师论坛”。咱们中国人喜欢讲“第一次”,往往都是针对非常古怪的“第一次”,但对我来讲,今天的“第一次”是非常激动的第一次,能够在本届中国青年律师论坛上与大家交流最近的想法,我觉得是非常有意义的,对一个学者来说是非常荣耀的事情。为了这一点我要特别感谢论坛的组织者,感谢每个参与论坛的律师。
法官老的好,律师少的俏
“中国青年律师论坛”在中国有着非常特殊的意义,律师本色是青年。看中国律师发展的历史,只有短短的二十几年。所以说“中国青年律师论坛”实际上就是中国律师论坛,因为大家都是青年,都是怀着一颗年轻的心参与中间,参与到中国法治建设的中间。刘桂明总编也特别指出,律师应当是青年人组成的群体,法官老的好,律师少的俏。
我们都知道对律师这个职业来说知名度非常重要,为了获得知名度律师要想法设法地为客户做好工作。对中国律师来说,一个非常大的障碍是我们的庭审过程不能让律师完全发挥他们的才华。在西方国家,律师不是坐着陈述、质证和辩护,而是溜达着讲话,那样的场景带有相当大的表演性。在美国、英国这些国家最伟大的律师是参与庭审的律师,检察官也是政府雇佣的律师。对抗式的庭审模式很容易让一个律师通过一个案件获得广泛的声誉,这样的声誉对律师至关重要,声誉使律师不断保持一种自律的风范。但是我们国家目前这样的司法程序还是让律师显得有点呆板。
为什么说法官老的好?律师年龄特别大的时候,他就不愿意从事非常艰难的庭审工作,实际上律师的职业是不是干得太久以后容易发生这种情况呢?我最近听说有几个律师中途转业,比如田文昌老师也有点想,但我希望他能够为中国的法制建设继续作出贡献(掌声)。当然,有些律师朋友的懈怠是因为钱赚足了。“法官老的好”这个道理比较很容易理解,司法裁判工作是判断人间是非的职业,是操生杀予夺大权的职业。为什么要从优秀的律师中间选任法官?对此,我有一个很大的考虑,在这个行业中获得很高声望的律师通常年龄已经偏大,所有的被任命为法官的人都在40岁以上。法官的年龄比较大其实意味着法官对于当事人的说服力的强化,在今天这样的社会中,社会利益、观念多元化,许多案件无法判断是非,我们甚至要求法官调解时要明辨是非,事实上有多少案件是可以明辨是非的呢?我通常举出一些案子:妇女是否有权堕胎?女权主义者认为我的身体我的自由,你们管得着我吗?保守主义认为这样的行为与杀人没有区别,既然要惩罚那些在大街上杀人的人,为什么我们不惩罚那些在医院里杀人的人,两者有区别吗?按照一些法学家的说法,为了法律的可操作性,认为生命应当从出生之时开始。那么生命究竟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生命是从受孕那个时候开始,到底法律上应不应当允许医生和孕妇合作起来去堕胎,这是一个不大容易分清的是非问题。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官的职业要有一种超越事物本身的权威性,有权威地裁判案件可以使败诉的当事人总是觉得法官既然这么判了自己就接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