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经常被称为几个老男人组成的机构,现在是七个老男人和两个上年纪女士,他们从来不推行年轻化,因为年轻化对法官这个职业并不合理。法官之所以老一些,是司法裁判这个职业在“三权分立”的情况下是一种非常特殊的角色。“三权分立”学说是一种分工,让不同的人行使不同国家的权力。一种权力如果一味地只关注人民的评价、只关注人民喜好的时候,只能是短期行为,如果一个国家的三种权力都按照这样的逻辑去建设,便容易出现国家治理严重的问题。我观察美国的政治制度,与其说他们是简单的民主政体,不如说他们是混合政体。我们看到美国政体中间的构思恰好是一种混合政体。比如说法官的选任并不是让人民选举产生,而是由总统来任命,也就是意味着总统必须在精英中挑选合适的人来做法官,这样的精英化也体现在背景的限制,他要得到总统的关注,背后要有一个参议院,每一个进入候选名单的候选人都被进行选查。这样的选择过程就说明美国不是一个民主的司法界。英国的司法界人士的精英化倾向非常严重,他们读大学的时候只在两所大学里面读书,但英国的中学实际上是贵族学校,仍然体现浓厚的阶级机构,这样一种贵族倾向或者精英倾向使得司法界跟民意有着相当明显的距离,他们考虑的问题并不是老百姓所希望的。更重要的是,一旦一个人被任命为法官即为终身任职。法官职业吸引人是因为他是终身的,终身任职也就意味着年龄会越来越老。大家知道,年轻人与老年人的区别在于,年轻人勇于创新,老年人不喜欢向前,老年人不喜欢改变现状,这是一个国家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法官最不应该喊口号,否则就意味着法官的标准在变化,那么法律的可预期性就不存在了。
律师要保持一颗年轻的心
经济环境和法制环境的好坏,是一个地方法律能否保持稳定性,而不是与时俱进,法律必须保持稳定性,而且这种法律的稳定性不仅要保持在立法的环节上,还必须保持在司法的环节上,也就是说司法的准则必须尊重从前所做的解释。一个人昨天被判决10年有期徒刑,第二天,一个犯同样罪行的人却被判了死刑立即执行,而原因就是昨天晚上传达了一个文件要“严打”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不能够让一个有钱人在法律面前得到优待,所以我们要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只是肤浅的层次,我们要在保持空间和时间的纬度方面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要让一个公民无论生活在什么地方都必须适用同样法律的准则,法官必须要在今天判案时考虑到昨天是如何判案。法官老的好就意味着法官天天在保持法官的效率,他们天天在想如何维护过去的法律,他们不断用看上去过时的法律来调整今天的规范,这三种权力中总有一种权力趋于保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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