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培训的合作方法中协会,其会长温明登先生是开拓中法两国人民友好关系的老前辈,用他自己的话说,他是“现在活着的、少有几个见过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三代领导人的法中友好人士”。在法中协会的安排下,培训团在法国进行了较为全面和较高密度的培训,进一步加深了对法国这个最具代表性的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制度的了解,同时通过对法国这个具有典型意义的国家的法律制度的考察,辐射到整个欧盟到整个欧盟的法律体系,对后者也有初步的了解。
法国是大陆法系的发源地,其大革命时期提出的“自由、平等、博爱”的思想和“三权分立”的理论,奠定了西方近代宪政制度的根基,也影响了整个世界法制史的发展走向。在法期间,培训团考察、拜会了巴黎高等法院,参观了轻罪法庭、重罪法庭和商业法院。在里昂期间,访问了里昂初审法院、里昂商业法院和里昂上诉法院,并同ALEXEN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进行了交流、座谈。里昂上诉法院的院长助理瑞恩先生、检察长助理雨果女士(大作家雨果的孙女)亲自接待了培训团一行,并向团员们介绍了上诉法院和检察机关的职能架构和工作程序。在里昂初等法院(法国第三大初审法院),法院院长亲自接待,副院长、第五审判庭庭长向培训团作了全面的情况介绍,并回答了培训团的提问,还陪同参观了里昂的重罪法庭,安排旁听了庭审。在里昂的商业法院,也是由院长亲自出面接待、介绍并回答问询,并带领大家参观了商业法庭。在ALEXEN律师事务所,法中协会副会长、法国贸易部法律顾问、该事务所合伙人斯图尔斯先生和其他律师为代表团作了法国司法制度、律师制度的讲座,并同培训团进行了积极交流。最后,法中协会会长温明登先生为培训团作了法国的宪政架构、政党组织以及历史文化、风土人情等的专题讲座,拓宽了团员们对法国的整体和较深 层面的了解。
(一)司法行政
法国的司法行政机关是司法部,下设部长办公厅、司法事务司、民事与司法司、刑事与特赦司、监狱行政司、总务与装备司、监督教育司等业务机构,还设有国家的勋级委员会和一个司法研究中心,除上述职务外,还负责:
1、掌管法院系统的行政组织、人事调动和活动经费等方面的事务。
2、司法部长是权限争议法庭的主席,当行政审判系统和司法审判系统因管辖权争议僵持不下的时候,他有权提决定性的最后一票。
3、法国检察机关受司法部的领导,总检察长直接对司法部长负责。
4、司法部长是法国司法委员会的主席或副主席,对法官任命有建议权和任命权。
(二)审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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