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实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宗旨的需要。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胡锦涛总书记曾经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真心实意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要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要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在各项工作各个环节都细心研究群众的利益,关心群众疾苦,体察群众情绪,努力运用说服教育、示范引导和提供服务等方法,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团结带领群众不断前进。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能停留在口号和一般要求上,必须围绕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来落实,努力把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战略目标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阶段性任务统一起来,把实现人民的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结合起来。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
行政复议工作是与群众联系非常密切。它是通过群众提起行政复议申请而启动的。进行行政复议审查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目的是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在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相对于拥有国家强大的行政权力,并有国家暴力机器保障的行政机关而言,群众始终处于弱者的地位。通过他们个人的自力救济是很难保护其合法权益的。只有通过法定渠道才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通过向上级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通过行政机关之间的层级监督关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是我国法律所允许的一条重要的公力救济的途径。在行政复议案件中所涉及到的,既有事关群众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的基本权利,也有涉及群众财产纠纷、邻里关系之类的合法利益。也就是既有人命关天的大事,也有鸡毛蒜皮的小事。但是对于政府而言,这些事关群众利益的复议案件,都不是小事。可以说,行政复议是政府体察群众疾苦的窗口,也是政府发现并纠正下级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渠道。《报告》关于“所有政府工作人员都要学会并善于依法处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要求,是一个非常大的命题。这是在要求我们在分析问题、决策问题和处理问题的时候,在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上,向法治化的轨道转变。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符合客观实际的科学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也是具体的生产力。它可以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政府形象。在涉及到群众与行政机关的纠纷时,我们要善于引导群众通过包括行政复议程序在内的法律途径解决。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实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这也是树立正确发展观中的题中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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