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地址:(430073)湖北省武汉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052信箱 陈柏峰〔电〕
【注释】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本文所涉及的调查是在新华社湖北分社记者田加刚先生的支持和帮助下完成的,我的学友尤陈俊先生、袁中华先生、汪雄涛先生、胡聪先生曾阅读本文初稿,提出了诸多有益修改意见,特在此向他们致谢。当然,一切可能的责任均由本人独自承担。
〔1〕关于封建社会民间“好讼之风”问题,可参见陈景良:“讼学、讼师与士大夫”,载《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年第1期;陈玉心:“清代健讼外证”,赵岚译,苏亦工校,载《环球法律评论》2002年秋季号。
〔2〕关于受“起诉你的邻人”之鼓动的“滥讼行为”,可参见贺雪峰:《新乡土中国》,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页80以下。
〔3〕关于西方社会的“诉讼爆炸”,可参见范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页109以下。
〔4〕关于清朝“京控制度”下的累讼,可参见欧中坦:“千方百计上京城:清朝的京控”,谢鹏程译,载高道蕴、高鸿钧、贺卫方编:《美国学者论中国法律传统》,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5〕关于这种分析方法的运用,可参见强世功:“‘法律’是如何实践的”,赵晓力:“关系/事件、行动策略和法律的叙事”,载王铭铭、王斯福主编:“乡土社会的秩序、公正与权威”,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强世功:“权力的组织网络与法律的治理化”,载《北大法律评论》第3卷第1辑。
〔6〕关于福柯的“权力谱系学”方法,可参见福柯:“尼采·谱系学·历史学”,苏力译,李猛校,载刘小枫、倪为国选编:《尼采在西方》,上海三联书店2002年版;帕特里克·贝尔特:《二十世纪的社会理论》,瞿铁鹏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2年版,页156以下。
〔7〕仅1998-2002年,湖北省法院系统共接待来信来访1652787件(次),受理各类申诉32735件(参见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家友2003年1月29日在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所作的工作报告);检察系统1998-2002年共受理不服法院生效裁判的民事行政案件的申诉19295件,其中立案审查8044件,提出抗诉3308件(参见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靳军2003年2月13日在湖北省第十一次检察工作会议上所作的工作报告)。另外笔者从调查中得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来访接待室,每周接待来访三十至五十人,其中续访的占近一半;常年缠讼的有近二十人。
〔8〕《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破解缠访缠讼问题》,新华网 2002年11月4日。
〔9〕“让确有冤情者及时申冤让无理缠讼者停止纠缠深圳法院将改革申诉和再审制度”,载《深圳特区报》2002年10月10日。
〔10〕吴希凤、杨标:“当事人缠诉上访为哪般”,载《法制日报》2000年6月10日。
〔11〕笔者调查中遇到这样一个案子:童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但没有被收监,有关部门的理由是童年纪较大,且患有高血压等疾病。受害人熊某因此反复到政法委、人大、法院、政府、监狱局等部门上访,共计140余次,后来有关部门对童进行法医鉴定后,将其收监。熊某认为已被判刑的罪犯迟迟不能投进监狱是司法腐败所致,继续上访,要求赔偿“上访损失费”。这一案件的确有司法不公的嫌疑,罪犯被判刑后,需要受害人上访140多次才能重新鉴定,进行收监,这怎么说都有些蹊跷,背后是否别有原因,实在可疑。而法医鉴定后“可以收监”的结论,又加强了这种猜疑的合理性。此后,受害人要求法院等部门赔偿其“上访损失费”,这是一个起因于司法机关,具有某种合理性但又于法无据的要求,当事人日后进行更长时间的缠访缠讼几乎是可以预见的。
〔12〕调查中我们接触到这样一个案子:在两家有多年业务合作关系的公司间的一起经济纠纷中,法院根据基本相同的会计师鉴定,作出了两份大相径庭的判决。按照2002年9月10日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若干意见(试行)》第8条第四款之规定,判决矛盾的,可以再审。因此败诉方现在到处申诉,希望启动再审程序;而胜诉方也不甘示弱地表示要以各种方式维护已执行的既定判决的效力。
〔13〕加上司法界的确存在这个问题,新闻媒体也经常报道司法腐败的具体案件,这些都容易强化当事人的这种想法。
〔14〕调查中我们发现,某案件一审判决书的正本与副本居然不一样,正本判决依据是1999年10月1日生效的《
合同法》,副本援引的却是《
技术合同法》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处理科技纠纷案件的若干问题的意见》,而判决书上却赫然盖着“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的字样;而且判决书中连当事人的身份都没有写清楚,把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写成“代表人×××,负责人”。而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整个判决书中没有援引一条实体法。在此缠讼案中,这两份草率的判决书很大程度上是当事人日后缠讼的“主要动力”。当然,中国的判决书质量不高,受很多因素的制约,具体可参见苏力:“判决书的背后”,载《法学研究》2001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