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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司法会计学》课程教学研究

  1990年代初,我国司法会计专业出版物迎来第一次发表热潮,其中,1992年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组织编写了高等成人学校法学试用教材《司法会计学概要》。随后,司法部将司法会计课程列为成人高校经济法专业的必修课,这一决定对法学专业开设司法会计课程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从1990年代至今,我国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司法会计课程的普及程度有所提高,据不完全统计,目前约有15%左右的政法院系开设了司法会计课程。另外,我国高等自学考试中已将《司法鉴定》列为考试课程,该课程中包含了部分司法会计理论内容。
  令笔者感到惋惜的是,山东省是开展司法会计理论研究较早的省份之一,1990年代以来,司法会计理论研究成果一直居于全国领先地位,司法会计活动的普及程度在全国也属前列。但我省除中专法律学校开设过司法会计课程外,高等法学专业教学中却一直是空白,一些大学采用选修会计课程的方法予以弥补。
  二、法学专业开设司法会计课程的教学目标与法学教育理念
  法学专业开设司法会计课程,其目标是培养能够掌握司法会计学的一般原理,具备运用司法会计手段取证,能够组织司法会计鉴定以及审查鉴定结论能力的法律(法学)人才。在法学教育中达到这一教育目标并非是困难的,但教学实践中却一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事实上,目前影响法学专业开设司法会计课程的因素主要有理念、教材和教师等方面。其中,最主要的是法学教育理念问题。
  第一,法学教育,尤其是本科教育的培养目标问题,是法学教育界近年来热衷讨论的话题之一。从国内外法学教育的趋势看,强调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应用(包括理论研究和法律实践)能力,当成为法学教育所追寻的目标。我们许多学者都喜欢批评司法实践中不重视证据和事实的做法,但法学教育家们是否应当自悟一下,我们的法学教育中给与了学子们多少有关证据收集、证据审查、证据采信和事实认定方面的知识和能力?我们几乎给足了学生各类实体法学的知识,而实体法学知识几乎无一例外的、或多或少的只有在证明了相关经济事实的前提下才能运用,而我们是否与学生们深入探讨过这些经济事实应当如何认识、如何证明的问题?我们的法学教育家们是否了解在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几乎所有类型的案件都有可能涉及到司法会计活动,而司法会计检查已发展为最基本的调查取证手段?我们的法学教育家们是否了解杀人案件可以通过司法会计活动破案,离婚案件也会涉及司法会计鉴定?总之,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司法会计活动已经成为未来法律生活和诉讼中十分普及的重要内容,从素质教育的需求看,司法会计学课程应当受到足够的重视。
  第二,对司法会计学课程一些模糊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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