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都是问题,所以,是不是要“佩服”张钰,还得三思
姓名:蔡泡饭 博客网址:rocfy.fyfz.cn 时间:2006-11-20 13:37:00
社会中的潜规则实在太多了,我是个不太敏感的人,对潜规则悟性不高,由此也做过很多在别人看来挺傻冒、挺幼稚的事情。可以说,我憎恶这些潜规则,但是又不能拿它们怎么办。
姓名:东吴学子 博客网址:zorro.fyfz.cn 时间:2006-11-20 13:17:00
好文章!
姓名:吾人可知 博客网址:songqm.fyfz.cn 时间:2006-11-20 10:53:00
也许很多人是在抄作
姓名:xianzhang 博客网址:prefect.fyfz.cn 时间:2006-11-20 9:40:00
鄙认为造成潜规则泛滥的原因主要是人治为患法制不健全,如果什么都有明规可循了,潜规则也就发挥不了作用了......
姓名:清扬 博客网址:7900.fyfz.cn 时间:2006-11-19 22:59:00
个人以为所谓潜规则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是社会发展的规律,退出历史舞台几不可能。社会人是鲜明思想个体,法律法规等“正当性规则”不过表象的东西,不是万能的,不可能做到无处不在。
姓名:竹叶 博客网址:yzflr.fyfz.cn 时间:2006-11-19 21:16:00
谢深谷幽香君的真诚回应.希望来“真诚的绿色(竹叶法苑)”做客,继续就“潜规则”规范的问题探讨.也许你会有新的发现,不在称“竹叶兄”。哈哈哈……
姓名:深谷幽香 博客网址:cheng2789.fyfz.cn 时间:2006-11-19 20:57:00
小张兄:谢谢您的转载。也欢迎以后及时联系。:)
姓名:深谷幽香 博客网址:cheng2789.fyfz.cn 时间:2006-11-19 20:56:00
谢谢妙妙书生兄的认可。欢迎以后多多交流。:)
法学游民兄:有这本书的。可以看看,呵呵。
姓名:深谷幽香 博客网址:cheng2789.fyfz.cn 时间:2006-11-19 20:54:00
竹叶兄所言极是。关于潜规则如果有一个立法则就解决问题了。可是目前情况是立法没有好像以后也很难做出什么来。所以这也是正是这种规则为何被称为潜规则的原因啊。如果哪一天我们的所指称的潜规则能被法律化,那么我想或许社会会更加向公平、正义方向发展了。
姓名:深谷幽香 博客网址:cheng2789.fyfz.cn 时间:2006-11-19 20:50:00
竹叶兄所言极是。关于潜规则如果有一个立法则就解决问题了。可是目前情况是立法没有好像以后也很难做出什么来。所以这也是正是这种规则为何被称为潜规则的原因啊。如果哪一天我们的所指称的潜规则能被法律化,那么我想或许社会会更加向公平、正义方向发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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