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黄金甲》悲剧的起源来看,冲突和悲剧主要由欲望和人伦的混乱引发的,即大王的不义而王和王后与太子的私情引起的。大王为当王抛弃(陷害手段)前妻迎娶了梁王之女继得了王位,但取得王位后又沉溺于对前妻的忏悔之情中,导致王后的不满勾引太子。大王能容纳天下,但容不下发现王后偷情这一隐密,必须在风平浪静中,把这件家丑处理干净,化凶险于无形(用慢性毒药处死王后),维持朝纲的稳定和伦理纲常的表面纯洁。由于这一决密被王后识破,一场人伦情事引发的宫廷政变暴发了。可见悲剧的起源不仅是权力的,而且是伦理的;不仅是制度的,而且是情感的。封建社会家庭伦理纲常与国家政治法制之间在中国常见的那种互补态势被打破了,《黄金甲》如《安提戈涅》那样展示了那种巨大的和毁灭性的冲突。
在《黄金甲》中,作者还领悟到了对中国当前建设法治国家和谐社会的一种普法的宏旨。影片中的大王是中国数千年王权和专制的缩影,具有“人治”的符号的意义。大王口含天宪,言出法随,壁如他对二王子说:“朕要给你的,你才能拿,朕没给你,你就什么都没有,你不能抢”。又如王后本来没病,他说有病就得有病。影片中的大王文治武功,心机绵密深如海,但却治理不好王室和家族,三个王子悉数丧生的巨大悲剧似乎宣示人治必须永远地划上一个句号,法治才是文明社会治理的最佳选择,法治才能保证家庭、社会、国家的和谐。
从这个意义上说,《黄金甲》是用三个多亿为我国宪法中“建设主义法治国家”条文的一个广告巨片。在《秋菊打官司》中,张艺谋关注的是法治在中国乡村基层社会遭遇的尴尬。当时中国改革开放不久,中国乡村社会中现代法律与乡村民俗习惯之间存在矛盾,提出了法律移植与乡村社会改造这一命题。法学家朱苏力据此认为:“在中国的法治追求中,也许最重要的并不是复制西方法律制度,而是重视中国社会中的那些起作用的也许并不起眼的习惯,惯例,注重经过人们反复博弈而证明有效有用的法律制度。”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当前中国农村的农业社会已逐步向工商社会转变,特别是近年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进城务工,使农村农业社会得以迅速向工商社会转变。使得法律能基本在中国普适,成为社会调控,社会治理的主要手段,中国全面建设法治国家有了坚实的社会基础。此时《黄金甲》关注的是一个法治另一层次——上层权力的规制,一个更为宏大的叙事。这样看来,《黄金甲》并非是完全的娱人娱事。诗歌合于时而作,文章应于时而著,《黄金甲》还是言之有物的,看你悟到了哪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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