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史教学手记二十二篇
赵德成
【关键词】中法史;教案;手记
【全文】
编者按:
为了便于朋友们阅读,我把本学期给本科生上得这二十二次课的情况综结成了二十二篇教学手记共记20000多字的文章重新整理了一下,做成了一个文件。供大家参考。。。谢谢大家的支持!
中法史教学手记(一)
今天中午三四节课是大二学生的中法史课。因为这是从青岛校区上课结束之后第一次在东营校区上课,因此就早早地去了教室。
结果发现学校安排的教室并不是媒体教室(课后我准备去教务处调教室),原先准备的一些资料也没有用得上,因此今天上课就只有在纯粹的言说中进行了。
因为中法史在学生看来是历史的缘故,并且我也知道一般情况下学生对于历史是不感兴趣的。因此我就想了一些办法来调动学生对于历史的兴趣。比如给大家谈谈为何要学习中法史等。包括从功利的角度以及学术的角度等等。比如学民法如果不懂民法史抑或没有读过《罗马法》等著作的话那么就算不上是学过民法而只能算是看过民法的一些法条而已。
因为学生只是大二的,在我看来是还没有被大学中的一些不良东西影响了的学生,所以我对于他们上课时所反映出来的思想特别注意。但是让我惊讶地是,学生对于一些法学界的名人根本都不知道甚至于都没有听说过这实在是有点出乎意料。因为我以为至少作为大二的学生对于这些东西应当是知道的。但是不知为何竟然不清楚。我对于这一点是有些迷惑的。我向来并且一直这样认为“如果你喜欢法学的话,那么包括它的所有的东西就都应当喜欢,包括精华与糟粕”。这就像你追星一样,如果你喜欢一个电影明星的话,那么他的私生活你也会感兴趣的。否则你就不能算是一个法学的爱好者,顶多你只能算是一个学过一些法学知识的人。我希望这一级学生在上过我的课之后对于这种情况有所改善。
准备下一节课谈谈学习法史的方法以及中国法律制度的发展历史。首先给同学们一个简单的轮廓,我想这样大家了解起来可能就更好一些了。当上课时看到学生们那种对于知识的渴望的眼神,我就暗下决心,一定要尽自己最大努力,让学生真正地走入中国古代社会去追寻法律的真精神吧。。。。。。。
小卒于2006年11月6日晚草
中法史教学手记(二)
昨天去教务处调了教室,终于换成了多媒体教室。只是可惜时间变了。原先星期一三四节的课改为了下午五六节,星期三的课由上午的一二节改为下午的七八节,星期五的没有变还是上午的一二节。不过还是比较欣慰的,因为又能用多媒体上课了。
其实人有时说来真怪,以前不用多媒体上课也不去想她,因为习惯用了反而因为某种原因如果不用的话会显得特别不适应,可能生活中也是这样吧。可能我也是属于这种人。
因此,当今天走近教室时明显感觉比上次在普通教室上课舒服了些,虽然这只是一种感觉而已,然如果说对于老师来说如果一走进教室感觉就很糟糕的话毕竟不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今天的上课内容接着上次没有讲完的同学们在学习中法史的过程中要阅读的书目进行。虽然最终不知道同学们到底看与否,但是我以为作为老师来讲作这种必要的介绍还是很有用的,哪怕只是对于一些作者、一些书名作一个简单的介绍抑或评价。后来又给大家讲了学习中法史的方法并告诉大家即使古文基础不好的话也可以学习法史,当然以后如果要以法史为业的话还是要学好古汉语的。讲这一点主要是怕有些学生因为古汉语不好而失去了对于中法史的兴趣。不过从目前来看学生对于中法史的兴趣还蛮不错,这也是激励我继续讲下去的原因之一。在讲课当叶我开玩笑提到了杨昴老师的“贵族学法史论说”,学生对于这样的一种新奇的观点很是感兴趣。我就趁机提到了中国古代的一些历史人物告诉大家,让他们在笑声中去体会古时历史人物的魅力。。。。。。
另外在讲述中国法律发展的历程中我给大家讲了莱布尼茨的《中国近事》,其中讲到了外国人如何看待康熙帝的一些故事,包括当时的外国人如何看待我们的这种传统比如“亲亲、尊尊”精神等。而这种传统的精神与西方国家的法治精神的不同则是大家要思考的问题。把中国的传统法律精神与西方的法律精神进行比较实在是一件有趣的事情,不过这个事情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范忠信老师做了。呵呵,作为我们来说只要去读读范老师的著作就行了。
此外我还提到了关于组建一个“读书会”的问题,并希望同学们多提建议,不知道这样的一种读书形式是否会受到同学们的欢迎?也不知道这样的一个“读书会”能否最终成立?但如果是作为一为建议,提一下又有什么不可呢?
时间过得很快,又下课了。不过不要紧,星期五我继续和您一起走进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世界,一起去体会传统法律文化的真谛吧。。。。。。
小卒于06年11月8日晚草
中法史教学手记(三)
星期五的一二节课,是一周的最后一次中法史课。因为计划这两节课要详细讲述中法史的发展过程,因此昨天晚上睡得很晚,也查了很多的书面的和网络的资料。等似乎完全把资料捏合在一起了,才去休息。
早晨很早就醒了。稍事整理就早早地去了教室。上课的教室是多媒体,不过美中不足的是屏幕把黑板都盖住了,没有办法进行板述了。不得不说这是一个遗憾。上课前发现大多学生都在大声音地读英语抑或背诵英语文章。因此我就在上课时专门强调了教学纪律,即不得在上课之前的五分钟再看其他的课程,并简单地介绍了学英语的方法等等。因为再我看来,如果上课前一直在阅读其他科目的话,一旦上课让学生的思维立马从其他学科的思维上改弯过来是很难的。并且我也一直以为学习英语利用早晨的大好时光大声地去读抑或背也不是一个好的学习方式。因此这也是我制定此条教学纪律的原因。很凑巧的是,刚宣读完这条纪律,就又有三个学生推门进来。因此我又简单地强调了最好不要迟到这样的所谓纪律。其实作为学生如果没有其他特殊情况不得迟到这是最基本的对于学生的要求。但是现在竟然成了老师要单独拿出来绝束学生的纪律,甚是可笑,更甚是可悲啊。
刚才说了今天上课主要是详细讲述我国法制史发展的整个过程。此讲述即可以一句话带过也可以讲上大半天。而我选择了用两节课的方式来讲述此内容。这两节课讨论重点是关于我们国家历史的发展阶段即是否必须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划分方式为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以及社会主义社会。对于原始社会并交没有任何争议。因为目前我们并没有发现第一手的史料。而关于奴隶社会争议是比较大的即我们国家到底是否存在过此种社会形式。讲此部分时我重点阐述了西方奴隶社会的发展形式与中国的我们认为的奴隶社会的发展形式的特点并专门讲述了奴隶社会之特点,并引用了唐德刚先生的“废封建、立郡县;废井田、开阡陌”的社会转型之观点。从我观察学术的表情来看,似乎对这一部分还是比较感兴趣的。另外我还在讲述唐时联系当前的我们周边国家的一些政治、经济形式作了简单的概述。而对于我们的近现代史则是我这两节课要讲述的另外一个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