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今天正全力追求的是“法治社会”。
法治社会若想成真,第一要件就是有千千万万把“法”当真的人!
我们已经搞了好几届“普法”教育,就是要培养人民“信法”、“敬法”、“守法”、“护法”,就是要人民把法律特别当真!只要特别认法为“真”、认法为“理”,就具备了“法呆子”资格。但这不要紧,法治社会最需要的就是法呆精神。
你既然在法条上明确规定“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宣告我们是国家主人,我就当真,就真想过过当主人的瘾。看到不合法的事,我就想以主人身份大声说:“我不满意!”当不被理睬时,我就想大声说:“我要告你!”对官员们所作所为,我就想中气很足地说:“你得向我们说明白!”
你既然在法条上明确规定“公民在适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我就当真,我就敢把任何侵犯我权利的官吏告到法庭,我就敢理直气壮地要求在法律上与任何大官适用一样的规定,我就敢对你那“刑不上大夫”的裁判大声质询。
你既然在法条上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
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宣布“党必须在
宪法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我就当真。我就敢告你“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土政策”,我就敢告你“权大于法”的“土皇帝”。
你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告你!
你敢搞“豆腐渣工程”,——告你!
你敢截留挪用专项拨款,——告你!
你敢保护制假贩假售假,——告你!
你敢搞贸易壁垒、地方保护,——告你!
你敢私设公堂、刑讯逼供,——告你!
你敢搞假统计、假政绩,——告你!
如此等等。该告就告。
最重要的是:当我要告你时,你别想跟我“私了”。给钱没有用,拿刀架脖子也没有用,告你没商量!
信法不信邪!信法者信到这种境界,不正是时下人们所说的“法呆子”吗?
这样的“法呆子”,正是法治社会的柱石和功臣!有些人把他们看成“刁民”,实际上,他们是真正的良民。
“礼呆子”是“礼治社会”真正的“卫道士”;“法呆子”是“法治社会”真正的“卫道士”。
这样的“法呆子”越多,我们的依法治国就越成真。把法当真的人一多起来,那些“玩弄法律于股掌之间”的人将不得不敛手。久而久之,也会逼得他们把法律当真。那时,法律对于种种不法行为就能真的“该怎样就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