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性管制:个人从事某些活动可能会产生危害他人的后果,从而危及正常的社会发展秩序。对于政府来说,解决这样的问题可以采用预防性管制,也可以采用追惩性管制。预防性管制是通过预设条件来消除这些活动可能产生的危害,而追惩式管制是通过时候对行为人作出法律上的制裁,以达到消除这些活动产生的危害。比较两种官职方式,无论从管理成本还是对社会产生的消极影响,预防性管制显然优于追惩式管制。因此,所谓现代社会的政府应当学会通过预防性的管制方式来管理社会。
张兴祥:《中国
行政许可法的理论和实务》,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24页。
另人欣喜的是,“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一种法治精神的表述被写入了我国宪法,在根本上确立人权先于
宪法存在的法治理念。
阿马蒂亚.森《以自由看待发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
俞可平主编《治理与善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第11页.
毛寿龙等:《西方政府的治道变革》,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第8页.
文森特.奥斯特罗姆著.毛寿龙译.《复合共和制的政治理论》.上海三联书店,1999.
汉密尔顿著.程逢如等译.《联邦党人文集》,商务印书馆,1995.
]L.亨金著.信春鹰等译.《权利的时代》,知识出版社,1995.
【参考文献】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文本
2.姜明安:《行政国家的标志》.见www.law-thinker.com
3.叶必丰、李煜兴:《中国的改革、规制缓和与行政法》。东亚行政法研究第五届年会提交论文
4.张兴祥:《中国
行政许可法的理论和实务》,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