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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立法还要拖多久?

  南都周刊:既然没有干涉,为什么强制法迟迟不能出台?
  姜明安:原因主要有二:其一,立法动力不足。因为这个法主要是限制和规范政府权力而不是像一般管理法主要授予政府权力,故政府对这个法没有很强烈的要求,他们尽管不阻止,但也不会积极推动,哪一个行政机关都不会去给人大施加影响,让该法尽早出台。而人大常委会手头有一大堆法律要立,如物权法反垄断法就业促进法,等等,且它们两个月才开一次会,很多压力大的法都排不上队,这种压力小一些的法律当然就会往后拖一拖。至于老百姓、特别是行政强制行为的相对人,自然希望这个立法尽早出来,但他们的声音太小,而且分散,不足以对立法机关形成太大的影响和压力。
  其二,这也是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人们,包括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委员,对该法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争议太大,各方面的观点、意见、主张有较大分歧。而且对于行政强制行为的法律规范,各个国家的制度也很不一样,不要说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有很大区别,就是同一法系,不同国家的制度也各不相同,没有一个相对统一的行政强制法模式可以为我们直接移植,我们要搞一个中国特色的行政强制法,需要一个过程。
  南都周刊:你说到人们对这个法有争议,争议的问题主要有哪些?
  姜明安:争议的问题主要有四:其一,要不要立这个法,要不要现在就立这个法,现在立这个法是否时机成熟;其二,行政强制由谁设定,是由全国人大以法律设定,还是可由行政机关以法规、规章设定和地方人大以地方性法规设定?其三,行政强制执行由谁实施,是一律由行政机关自行实施,还是不授予行政机关执行权,一律只能申请法院执行,或者继续现行制度,实行双轨制?其四,行政强制执行程序,包括行政机关的执行程序和法院的执行程序,法律如何对之规范,是约束多一些,注重保障相对人权益,还是约束少一些,注重提高执行效率?
  行政强制立法目的是限权
  南都周刊:为什么还有人反对搞这个法,或者认为出台时机不成熟?
  姜明安:一些人反对,是因为对这个法产生了误解,以为行政强制法只是或主要是授予行政机关强制的权力,他们认为,现在行政机关的权力已经够大了,你还弄个强制法,赋予行政机关这么多强制权力。事实上行政强制法明确授予行政机关的强制权(包括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仅9项。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授予行政机关的强制权比这个多多了,行政强制法的目的本来是要限制行政机关的强制权和规范其行使,但有人只看这个法的题目就以为该法是要新授予行政机关这样那样的强制权,就像当年搞行政处罚法一样,很多人一看题目,就以为行政处罚法是要给行政机关各种处罚权的。但实际上,处罚法和强制法都是监督和制约行政机关强制行为的,他们没有完全理解立法的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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