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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的困惑:来自现实的追问

法学的困惑:来自现实的追问


孙道萃


【全文】
  笔者按:依法治国早已经写入了我国的宪法,并成为治国经邦之道。法学作为法治国家重要的社会学科,应该是与现实社会协调一直进而蓬勃发展。但是我们只要仔细的稍作观察和思考就会发现,法学及其发展不满了困惑,一个个活生生的社会生活不断的提醒我们——法学之路的维艰。
  一、法学学科及其教育
  法学学科作为一门社会科学,与哲学、经济、政治、社会、心理、语言等学科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法学学科的建立和发展,不仅是自身的努力,也来自其他相关学科的进步和支持。
  然而我们的法学本科教育,一方面起步很晚、发展缓慢;一方面经验不成熟,在法律以及教育的移植过程中,未能真正的融入我国的国情,使得法学本科的教育问题重重。如有的教育学者认为,我们大学本科教育存在以下几个突出的问题: 培养目标定位不明确 ;课程设置不合理 ;师资力量薄弱,远不能满足需求 ; 教学设施落后 ;学生缺乏实践锻炼 ;教学内容知识含量较少,教学手段单一 ;教学评价体系落后等。[1]
  笔者认为这种分析是极为客观的,如雨后春笋般的法学院的建立是难以保证质量和声誉的。而一美国为代表的英美法系中,美国的法学教育从研究生开始,并严格限制生源,把握质量。当然基于我国特殊的国情,也需要考虑现实情况,但是法学本科教育的问题确实是在在的困扰着我们,尤其是关于法学教育的性质、定位、目标、功能等。[2]
  笔者认为,我们的法学教育,不应局限于本学科的狭窄范畴,而应该延伸到其他学科,形成一个体系,丰富学生的信息量和知识面;同时也要适量的控制规模,适度进行精英教育;同时也要晚上人才选拔制度,改革现行落后和不科学的考试制度;加强学生的社会化程度和力度,提供更多的社会实践机会,步入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学科建设。
  二、法学的困惑
  根据相关数据显示,很多人都认为法学是一个很神圣的专业,他们认为:能言善辩、正义、公平、理性、知识分子,是法学专业以及法学学生的代名词。在很多人的眼里,法学的昌盛就是因为依法治国方针的提出与落实,养育了欣欣向荣的法学。但是笔者在认同的基础上,提出几个悖论和困惑,我们到底有那秀娥困惑,为什么我们的法学会产生悖论,为什么现实中的法律学人与大多数人的设想发生了冲突呢?
  1、知法不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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