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它的财富效应,试图保护知识产权的努力,和试图突破知识产权的努力都一样的强大。作为博弈的结果,知识产权制度变得日益复杂,甚至对专业的法律人员来说,如果不是专门从事知识产权的话,都难以理解。知识产权已经从著作权、商标权和专利权扩展到集成电路、传统知识、地理标示、植物新品种等等。专利的持有者通过专利池;商标的持有者通过联合商标、防御商标等多种方法来保护自己的权利。变平的世界,和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的特征发生着强烈的冲突,导致知识产权法律必须进一步变平。
知识产权还影响到外交和政治。客观地说,没有外部的,特别是来自美国的压力,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还不一定能达到目前的水平。曾任中国驻美国大使馆知识产权专员的杨国华博士,在新作《中美知识产权问题概观》一书中回顾了这段历史。上个世纪90年代,美国政府根据1974年贸易法301条款,两度宣称中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不够充分有效,并威胁对中国政府进行制裁。中国政府也拟定了反报复清单,贸易战一触即发。而在随后进行的中美知识产权谈判中,中国作出了多项承诺,包括加入《伯尔尼公约》等有关的国际条约;修改中国的有关国内法律并制定新的法律。
实际上,2001年,在中国加入WTO之际,中国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已经非常完备,几乎完全符合了Trips协议的要求。我曾经参加了中国入世而修改立法的工作。尽管当时中国为了加入WTO开展了规模浩大的修法运动,但是在知识产权方面只是在个别地方做了调整。
不过,中国的努力仍然被认为不够。2007年8月,美国在WTO递交设立专家组的请求,起诉中国国内法律的个别规定未达到Trips协议的要求。美国新总统奥巴马在阐述其对华政策时指出,还将做出更多持久的努力来应对中国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并试图解决在主要产业中对外国投资存在歧视性法规的问题,以及其它不公平贸易规则的问题。
然而,今非昔比。和十几年前不同,今天的中国在模仿-创新的路上,已经走了很远。在生产知识产权方面,中国企业不断赶超,2008年,中国的华为公司申请专利数量已经占到了全球第一。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中国的法律已经非常健全,缺乏的是更有力的执法。不过,中国的内动力已经足够的强大,我乐观地相信,将来可能是中国,而不是美国,来考虑如何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不被其他国家所侵犯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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