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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以来的新能源天使投资、风险投资案例,50大太阳能专利诉讼案例,以及太阳能发电专利技术的发展趋势

  
  相反,在日本、德国、美国、澳大利亚,太阳能“发电大厦”已快速普及。国外“发电大厦”不但优选标志性建筑,以引导全社会仿效;而且优选重大项目,以保证“战略据点”的用电安全。例如,科罗拉多州议会大厦、南加州商业大厦、维多利亚皇后大厦、日本国际媒体中心、日本夏普公司液晶电视厂房等标志性建筑,都已被建造成太阳能“发电大厦”。内华达州空军基地、拉斯维加斯Nellis空军基地、肯尼迪航天中心、澳大利亚阿德莱德机场、科隆/波恩机场、加州圣丽塔监狱等已经成为兴建太阳能电厂的战略据点。这些项目一般都有政府的财政资助。例如,对阿德莱德机场,仅南澳大利亚州政府的资助就超过100万美元。

  
  我国各级政府在建材、建筑市场,出台了一些重大措施。例如,有些地方强制所有新建大厦安装双层节能玻璃,强制全部平顶楼房限期改造出节能的坡式屋顶。有些地区更加超前,要求特定场所的玻璃涂敷纳米薄层,变成透明的防弹玻璃。可是,在推广太阳能“家庭电厂”、“发电大厦”问题上,我国还缺乏强有力的建材、建筑管制措施,更缺乏有效的财政扶持政策。

  
  截至目前,中国的“家庭电厂”、“发电大厦”都仅有一个。但是,中国的太阳能发电资源异常丰富。与多云、狭小的日本、德国相比,我国有阳光充足、土地辽阔的荒漠。如果把中国1%荒漠中的太阳能用于发电,就可满足我国2003年全年的用电量。在同样多云的上海,如果20%的屋顶安装现有的太阳能发电设备,每年发电量将超过57亿度;让上海20%的楼宇“披上”太阳能发电幕墙,每年发电量将高达数千亿度。

  
  目前,我国个别企业已开始尝试建设“太阳能电厂”。例如,中国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在柴达木盆地建设1GW的太阳能电站,其设计规模居全球第一位。但是,从国家电网安全的角度讲,从遥远的西部统一节点向东部供电,这并不可取。我国应当借鉴国外经验,优先在发达地区资助用户建设数以千万计的“家庭电厂”、“发电大厦”,并选择一大批战略单位,由国家投资为其建造战备性质的太阳能电厂。对各种类型的太阳能电厂,我国更要借鉴国外的做法,强制电力企业高价收购其绿色能源。

  
  二、从第一代到第二代,中国太阳能发电技术急需实现全球崛起

  
  我国光伏制造业发展很快。例如,2007年,无锡尚德销售收入超百亿美元,跻身世界光伏行业三强。浙江上虞的多晶硅基地计划在2009年达到千吨生产规模;衢州的光伏产品大量应用到宇航、军工领域,年产值很快将超过200亿元。投资18亿元的泉州太阳能产业园、投资25亿元的乐山光伏产业基地、投资100亿元的江西太阳能硅片基地也将陆续竣工投产,计划产值超过10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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