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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个法治化国家吗?

  
  他再问,这个良方我们是否已经找到?我说,良方,我们一直在探索,没有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良方供我们应用,我们只能通过自身努力摸索和探求。只是,人治的思维却根深蒂固,法律的良好初衷在现实层面总是被人治思维所羁绊,在应对法治发展的窠臼时,我们应从善其行,从良其法,由此,才可合乎法治目标。

  
  我问他,你对法治国家的认识是什么?他答,粗浅的认识就是当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时,如果寻求解决的话,首先想到的是司法救济,而不是关系救济,因为,我相信司法可以给我一个公正的说法,我相信,司法是我合法权益的最好维护者。我相信司法的结果,是因为司法是把维护民众的权益作为司法质量优劣的衡量标准。

  
  我再问他,那你觉得现在的司法在维护民众利益上效果如何?他答,现在的司法,就是因为一些案件的不公正不公平从而导致了民众对司法的不信任,因为司法不能像其他社会问题一样,可以暂时维持在多少信任几率的范围内,民众绝对不允许司法出现哪怕一丝的不公和不义,但这样的目标却远远没有达到民众的期望。

  
  我补充道,司法的确不能出现哪怕一丝的不公和不义,因为司法维系的不仅是民众对于法治建设的期望,更决定着民众对法律信仰的忠诚度。就是因为中国的法治转轨,所以各种司法不公不义案件不时见诸报刊,我们不仅要思索,这样的判决结果到底是法律出了问题还是法官出了问题,或是司法环境体制机制出了问题。

  
  他诘问我,那你觉得问题出在哪里?我答,我们的法律只是很少一部分有问题,问题出在司法环境的体制和机制上,我们要求法官对法律负责,但在现实层面或在司法原生态上,我们的法官是对他的上级行政领导负责,上级不一定遵循法律办案,这也就预示着案件最后不是在法律框架内解决,也就难以维系法律的尊严。

  
  他接着问,那怎么才能使法官对法律负责?我答,司法独立虽然属于老生常谈,但在中国却是个可望而难以即的目标,至少于现在而言如此。但是,我们却不能因为目标难以实现就放弃努力,不能因为法治发展艰难就徒法自行。那份对法治的追求和渴求永远是法治社会发展的保障和基石。那份对法治的追求和渴求永远是法治社会发展的保障和基石,对法律负责就是对民众利益负责。

  
  回到原题,中国现在是个正在迈向法治化的国家,虽然不和谐的音符会抵消和打消民众对法治的追求,但我们都相信,在未来——可能还难以预料的未来,我们国家一定是个法治昌明、良法之治、民众普遍遵循法律、政府普遍依法办事、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是民众最为信赖的合法权益守护者和维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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