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最高法院在受理有关宪法修正案的合宪性纠纷的案件时,除了遵循案件性原则以避免滥诉之外,在审理过程中还应首先推定该宪法修正案是合理的、合宪的。[16]也就是说:一方面应推定修宪机关在行使修宪权时是善意的、负责的,并且未超越宪法所赋予的修宪权限[17];另一方面,还应尊重修宪机关的政治智慧,推定其根据自己的理解与判断而作出的宪法修正是合理的。[18]非有重大且明确的理由,不得认定该宪法修正案违宪。
其二,在一定程度上讲,合宪性推定还表现在举证责任上。通常而言,在诉讼中,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承担更大的败诉风险。在宪法诉讼中,相对于国家一方,公民负有较重的举证责任,从而推翻议会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有着较高的难度。
(二)限定性合宪解释原则
限定性合宪解释原则,是指在法律的解释与适用过程中,如果对法律的合宪性存有疑义,法官应尽可能按照宪法的精神将其解释为合宪,而避免做违宪的判断。也就是说,如果法律有多种解释可能性,应当将该法律的含义限定在与宪法相一致的那种解释可能性上。只有在竭尽所能仍无法将该法律解释为合宪的时候,才宣告违宪。在对宪法修正案进行审查时做限定合宪解释,既可以维持修宪权固有的和潜在的限制,维护宪法本身,又能避免对宪法修正案作出违宪的判断。在Kesavanada Bharati案判决、Minerva Mills Ltd. 案判决、S. P. Sampath Kumar案判决,最高法院都采取了这一判断方法。
(三)可分性原则
可分性原则最早是在A. K. Gopalan案发展出来的[19],是指违宪审查机关在不得不做出系争法律的具体规定违宪的判决时,应当进一步考量该系争具体规定与系争法律的其他规定的关系,如果将系争具体规定从系争法律中分离出来,并不影响系争法律的性质与结构,则应当仅裁定系争具体规定违宪无效,而维持系争法律其余部分的合宪性。
(四)裁定后向适用原则
裁定后向适用原则意味着法官的判决只对判决之后发生的案例产生作用,而之前的先例并不被推翻。印度最高法院在Golak Nath案判决首次采取了这一原则,并据之作出相应的判决。根据这一判决,系争的宪法修正案继续有效,但自判决作出之日起,修宪机关将不得再对宪法第3编的基本权利规定进行修正。[20]之后的Kesavananda Bharati案判决、Indira Gandhi案判决等做了类似处理。在这些判决中,最高法院虽然推翻了一些宪法修正案,但是也维持了Kesavananda Bharati案判决作出之前的所有宪法修正案的合宪性,同时也维持了此前议会和邦立法机关根据这些宪法修正案而制定的法律,以及政府执行这些修正案和法律的行为。
六、结语
我的论文主要对印度最高法院对于宪法修正案的合宪性审查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我的主要判断也是基于印度宪法这样一个特殊的文本和印度的实践背景而作出的。笔者以为:就印度司法审查的历史而言,最高法院对于宪法修正案的合宪性审查,一方面有效地维护了宪法权威,使宪法的程序性和实体性规定得到了相应的尊重;另一方面也对宪法的分权制衡结构进行了重新调整,避免了权力的过度集中和行政权的无限膨胀,从而维护了既有的宪政秩序;另一方面,最高法院对于宪法修正案的合宪性审查,在一定程度上,也有效了地控制了民主的非理性,保障了人民(特别是少数人)的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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