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论起刑点的法制意义

  
  起刑点作为一个划分罪与非罪的标准,对法制建设有着重大意义。考察起刑点的功能和法制意义,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来考虑:

  
  首先,起刑点起着重要的界限的作用,规划着国家的法制框架。这里所说的界限含义十分广泛,既包括罪与非罪的界限,还包括法律适用的界限和权力的界限。如上所说,起刑点作为一个界限划开了两种不同质的行为,将犯罪行为和违法行为放在不同的层面上考量,使得犯罪行为与违法行为“各得其所”。另外,起刑点也是划分司法实践中所适用法律的界限,在起刑点之上的行为采用刑法处理,未达到起刑点的行为则采用行政法甚至于民法等法律部门来处理。同时,起刑点还是一个划分权力的重要界限。在起刑点的制定上,往往是立法和司法产生争议的地方,一个行为是否被认定为犯罪究竟应该由立法规定还是由司法机关进行自由裁量,起刑点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这两种权力的碰撞;而在具体实践中,一个行为应该接受刑法处理还是接受行政法处理,这又体现了司法权力和行政权力的碰撞。起刑点正是这些权力部门之间博弈的结果,也是引发其争夺权力的导火索。因此,笔者认为制定一个适当的起刑点能够正确地划分罪与非罪,还能够明确我国的各种部门法之间的关系,而不至于造成法律保护的重叠和低效,同时也能够更好地划分权力界限,达到最优的权力制衡,使各权力部门之间不至于僭越自己的权力管辖范围,从而形成国家法律的完整体系。

  
  其次,起刑点对犯罪率的变化起着很大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犯罪控制的成败与否和法律保护的状况。起刑点本身就是一个在司法实践中认定犯罪的标准,起刑点制定得比较低则意味着很多行为都被纳入犯罪圈,短期内有可能出现犯罪率上升的现象,但是从长期来说,通过刑罚的震慑力有可能实现刑罚的预防目的从而降低犯罪率;而起刑点制定得较高则有可能会导致对轻微犯罪的惩戒不足,虽在短期内社会犯罪率不高,但是长期以后则有必然使纵容的犯罪扩大,从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民权益的保护状况,继而犯罪率不得不随之上升。从理论上说,中国刑罚的预防目的性选择的总方向是确定的,可以通过刑罚的判处和执行来达到震慑和预防的作用,合理适当地使用刑罚能够预防犯罪和改造犯罪人,而合理的起刑点能够使国家更好地使用这一手段进行犯罪控制。从实践上来说,例如广州在将盗窃罪的起刑点由2000元降低到1000元以后犯罪率有了明显下降,“两抢一盗”的案件明显减少,这也说明了起刑点制定的高低对犯罪预防的影响。

  
  再次,起刑点对刑罚体系的定位有着巨大的影响,推动着刑罚体系的改革。起刑点的高低程度相当地影响着刑罚体系的定位。若起刑点较高,则说明很多的违法行为都没有被纳入刑法制裁之下,说明了刑法对公民的保护范围的收缩,这时的刑罚主要打击的是重罪,因此相应设立的刑罚体系也将更多地为重罪而设的,刑罚体系难免单一,不足以制裁多种多样的犯罪,可能向“重型化”发展;若起刑点降低,则意味着将刑罚的保护线向前移动了,将大部分的犯罪行为都纳入刑法保护范围之内,但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又要求制定与降低起刑点之后被纳入犯罪范围的刑事处罚方法和刑事执行方法。因此起刑点实际上对于刑罚体系的调整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决定着刑罚体系的结构的定位,起刑点从另一个侧面要求进行刑罚改革。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