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环境资源法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思考

  
  (二)诊所式教学
  
  诊所法律教育,又称法律诊所,是20世纪60年代兴起于美国的一种新的法学教育方法。目前,很多国家和地区的高校都广泛采用了这一教学方法,如哥伦比亚大学在2000年秋天就成立了环境法诊所。诊所式教学的特点在于“仿效医学院的临床诊断教学,在法学院中开设一系列教授学生实务技能的课程,通过一种涉及复杂多变的当事人、事实和解决问题的途径,把理论知识和实务技巧结合起来”。我们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借鉴了这种教学方式,将实地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带到课堂中,以专业的视角对其进行剖析,深层次挖掘政策法律的不足之处,从理论上进行深化、创新,进一步指导实践。这对于促进学生对环境法律知识的理解和吸收、提高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锻炼学生的识别能力和思辨能力是非常有益的。
  
  五、融入人文关怀,以健全心智
  
  究其实质而言,法学是一门社会性很强的学科,它是专门规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准确定位各社会主体,协调社会矛盾的学科,其面对的都是与人性的弱点紧密相联的一些问题,因此,问题的解决和防范,均需要有健全、成熟的心智、且社会理解力强的人来把控。本人在培养研究生的过程中,力改学生与教师之间疏离、淡漠的关系,从情感的交融和渗透入手,在学习方面和生活方面建立起良好的师生关系,将自己对人生、对社会以及对专业的认识通过交往传递给学生,引导并强化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加深其对社会、对专业发展的认识,提高其信心和应对挑战的能力。此外,本人还对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上提供一定的帮助,如资助学生参加学术会议、助教岗位的设置、资助学生成立环境资源法社团和辅助科研项目中的相应补助,让学生体会到的一种被关心的温暖。
  
  环境资源法学的发展需要高素质人才的推动,我们只有把环境资源法学教育同当代中国、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和平崛起联系在一起,不断地对环境法学研究生培养的模式、思路等诸多问题进行思考,才能培养出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的环境资源法人才。从一些环境资源法学毕业生在工作中的得到的认可和发表的成果来看,我们的研究生培养思路是初见成效的,但要使环境资源法学教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仍需要全体环境资源法法学教育者的不断思考和努力。


【作者简介】
周一平,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参考文献】[1] 周玉华.环境资源法学硕士培养模式研究[J].高等教育与学术研究.2007(5).
[2] 苏力.当下中国大学法学教育的两项根本任务[J].中国大学教学.2008(2).
[3] 蔡守秋.深化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J].法学家.2004(1).
[4]周世忠,倪业群.法学教育与法科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 [5]胡静,王晓丽.环境法教学与科研专家圆桌会议综述[J].当代法学.2009(1).
[6]刘孝堂.对现行法学研究生教育模式的思考[J].中国教师.2008(6).
[7]夏少敏,闫献伟.论环境法课程实践教学体系的完善[J].科教探索.2008(8).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