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张建伟,1971年生,经济学博士,法学博士后。
【注释】本节资料主要来源于阿尔伯特·W·阿尔斯楚勒:《辩诉交易及其历史》,张建伟译,载《诉讼法论丛》,第9卷,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本节未注明出处的,都引自该文。RichardL.Abel,TheLaw&SocietyReader,NewyorkUniversity,1995.pp.138-160.
一译“阿尔伯特·W·艾修勒”
McCormick,1954:§111,同前注。
1827,vol.2:3161,同前注。
1827,vol.3:127,同前注。
这一说法与麦高伟、切斯特·米尔斯基在《陪审制度与辩诉交易——一部真实的历史》一书中的说法不尽一致。参见:麦高伟、切斯特·米尔斯基:《陪审制度与辩诉交易——一部真实的历史》,陈碧、王戈等译,中国检察出版社2006年版,第1页。
1771:167,同前注。
麦高伟、切斯特·米尔斯基:《陪审制度与辩诉交易——一部真实的历史》,陈碧、王戈等译,中国检察出版社2006年版,第4页。
Rexv.Twyn,6How,同前注。
Peoplev.Whipple,9Cow.707,711(1827),同前注。O’Harav.People,41Mich.623,624,3N.w.161,162(1879),同前注。
罗蒙德·莫雷,1928:114,同前注。
Bradyv.UnitedStates,397.U.S.742,751(1970).
Santobellov.UnitedStates,404U.S.257,261(1971).
爱伦·豪切斯泰勒·斯黛丽、南希·弗兰克:《美国刑事法院诉讼程序》,陈卫东、徐美君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413页。
Langbein,1977b,同前注。
同前注,第2-3页。
PresidentComissiononCrimeintheDistrictofColumbia,1966:263.
SanFrancisco,1970:1,同前注。
同前注,第5-6页。
特德·杰斯特:《我们与犯罪作斗争一直失败》,原载《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1981-10-12。转引自中国政法大学《
刑事诉讼法参考资料》第三辑,1984年11月,第77页。
同前注,第80页。
托马斯·R·戴伊、L·哈蒙·奇格勒:《美国民主的讽刺》,张绍伦等译,河北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376页。
同前注,第376-377页。
即“辩诉交易”
同前注,第411页。
苏斌(HarryI.Subin):《美国司法制度》,1993年7月在中国政法大学讲座录音整理稿。
正如阿瑟·L·阿拉孔法官在讨论他所认为的洛杉矶日益增长的对辩诉交易的依赖时指出的那样:“助理地区检察官数量的增长完全是与案件的增长相同步的。检察官们说辩诉交易是减轻负担(backlog)的一种途径,但实际上它仅仅是减少劳作(work)的一种办法。”同前注。
同前注。
Miller,1927:6n.24,7n。25;Baker,1933,同前注。
A.D.K.Owen:《英国人之生活与思想》,王学哲译述,商务印书馆1945年版,第117页。
同前注,第86页。
约阿希姆·赫尔曼:《德国刑事司法制度》,在中国政法大学的讲座录音整理稿。
同前注,第410页。
April27,1928:1,同前注。同前注。
Illinois,1929:262,同前注。
Missouri,1926:150,同前注。
1929:157,187,190,同前注。
NewYork,1927:129,同前注。
1927:22-23,同前注。
DonaldtShannhan,TheAdminisrationofJusticeSystem:AnIntrodution,HolbrookPress,Inc.1977.pp.9~10.
同前注。
同前注。
朱采真:《
刑事诉讼法新论》,世界书局1929年版,第39页。
同前注。
同前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