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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虚拟财产民法问题探析

  

  第一,玩家的虚拟财产存在于网络游戏的特定空间中,而网络游戏的运行依赖于服务商提供的服务。可以说,玩家对虚拟财产的控制和支配完全受制于服务商提供的服务。因此服务商应当对玩家承担保障玩家虚拟财产安全的义务[12]。


  

  第二,服务商通过向玩家提供游戏服务,获得了大量的利润。根据风险与利益相一致原则,


  

  服务商理应合理分担玩家虚拟财产被第三人窃取的风险。


  

  第三,与玩家相比,服务商的网络技术能力较强,只要服务商采取一定的技术措施,就可以有效防范第三人窃取玩家虚拟财产的行为。


  

  第四,服务商对玩家承担安全保障义务的观点在实践中已经被法院认可。在韩林诉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一案中,《铁血传奇》游戏的玩家韩林拥有的虚拟财产被黑客盗走。原告韩林以游戏服务商未采取相关的技术保护措施为由要求游戏服务商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就此赔偿人民币50000元。被告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以其不是窃取人为由拒绝赔偿。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韩林在玩游戏过程中,与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形成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关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的规定,游戏服务商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负有保障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安全保障义务。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对韩林拥有的虚拟财产未能提供安全的防护措施,导致韩林


  

  拥有的虚拟财产丢失,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应对此承担责任。因此,判令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对原告丢失的虚拟财产予以恢复①。从该案中,可以看出在第三人窃取玩家虚拟财产、玩家却找不到侵害第三人情形,法院对受害11玩家要求游戏服务商承担侵权责任的诉讼请求是支持的。在判断服务商在此种情形下是否应承担侵权责任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原则。只有在游戏服务商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才能判令游戏服务商对玩家承担侵权责任。


  

  第二,过错的判断标准是游戏服务商是否对玩家的虚拟财产尽到了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


  

  第三,应推定游戏服务商未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即除非游戏服务商举证证明自己尽到了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否则游戏服务商应对玩家承担侵权责任。理由如下:首先,与玩家相比游戏服务商拥有雄厚的科技能力,其举证能力强。其次,游戏服务商的经济实力比玩家雄厚,由其承担举证责任有利于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进行倾斜保护的立法政策。最后,从利益衡量角度考量,游戏服务商承担责任并不会对其造成太大损失。侵权责任的首要目的是补偿受害人遭受的损失,使受害人恢复到未受损害时的状态。游戏服务商只需要对玩家被窃取的网络虚拟财产予以恢复就可以使玩家恢复到未受损害时的状态,而游戏服务商要恢复玩家被窃取的网络虚拟财产非常容易,只需要在游戏系统中更改相关数据即可,凭借游戏服务商现有的科技能力完全可以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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