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企业在水环境保护中的责任
以生态文明为理念
Discussing the enterprises’ liabilities in water environment protection – from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perspective
时光;苏倪
【摘要】企业水污染事件此起彼伏与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立背道而驰,也不可能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相关
水法重点强调各级人民政府在水资源保护中的管理职责,对企业如何合理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及违反法律引起的责任等方面规定较宽泛,即使有具体规定的,也是治标不治本,不像乐观者说的那样解决水危机指日可待。政府的水资源管理行为最终还是落实到包括企业在内的各类主体上,所以,在法律上调整和重视企业主体有关规定,对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生态文明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生态文明;企业;水污染;责任
【全文】
水资源是维持人类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和能源之一,它的可持续利用是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日前大大小小的水污染事件使社会、政府、企业、个人之间的矛盾公开化,致成了危险的局面,这与和谐社会的建立相背道而驰。在废水的排放量中,2006年工业废水的排放占废水排放总量的44.7%。1 工业废水的排放主体是企业,减少工业废水的排放量和减少工业过程中对水资源的破坏对整个水资源的保护和利用都具有直接的意义。而在重要的《
水法》、《
水污染防治法》、《
环境保护法》中,在水环境保护和防治水污染上重点强调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管理职责,对企业等主体如何合理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及违反法律引起的责任等方面规定不具体,无法操作,即使有具体规定的,也是治标不治本,企业造成的水污染日趋严重的局面无法控制,解决水资源危机并非乐观者说的那样指日可待。政府在水资源上管理行为最终还是落实到包括企业在内的各个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排放主体上,所以,笔者认为,在法律上调整和重视对企业和其他主体的规定,对实现水资源保护,防止水污染,解决水危机,实现和谐社会和生态文明具有重要的意义。企业的责任落实到位,同时也有利于政府管理职责的实现,减少政府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