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建立要求产品的环境责任进一步延伸
在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和资源节约型社会过程中,循环经济机制和清洁生产机制,作为重要的推动资源的有序有效和合理利用的两个重要手段,循环经济机制和清洁生产机制也要求对产品的环境责任进一步延伸。
1998年在第五次国际清洁生产研讨会上,清洁生产的定义得到进一步的完善。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关于清洁生产的定义:清洁生产是将综合性预防的环境战略持续地应用于生产过程、产品和服务中,以提高效率,降低对人类和环境的危害。对生产过程来说,清洁生产是指通过节约能源和资源,淘汰有害原料,减少废物和有害物质的产生和排放;对产品来说,清洁生产是指:降低产品全生命周期,即从原材料开采到寿命终结的处置的整个过程对人类和环境的影响;对服务来说,清洁生产是指将预防性的环境战略结合到服务的设计和提供服务的活动中。
从生产者环境责任延伸角度来说,对产品进行清洁生产的要求被提升到了一个更高的层面:降低产品全生命周期,即从原材料开采到寿命终结的处置的整个过程对人类和环境的影响。除了在“企业内部循环”和“企业之间的中循环”的清洁生产要求外,还包括废弃产品处置责任,以及要求生产者为有利于废弃产品处置而进行的清洁生产责任。
在面向社会的“大循环经济”模式中,资源循环利用已经突破生产领域,扩展到产品的后生产阶段,包括了产品开发设计阶段、产品生产流通阶段、产品使用阶段和消费后废弃产品处置阶段。在这个循环过程中,显然生产者不再是唯一的责任主体,还包括了政府、销售者、消费者。为了实现大循环经济,必须从产品链条的各个环节减少产品对环境的影响,必须强调这些主体对产品全生命周期内所造成的环境影响分担责任,必须强调产品链条上下游责任主体间合作。因此,需要对传统的产品责任进行全面延伸,而不只是在产品废弃阶段针对生产者的责任延伸。这就是循环经济对废弃产品污染问题乃至所有与产品相关的废弃物污染问题的预防提出的要求——延伸产品责任,这也是“延伸生产者责任”的发展趋势。从生产阶段到后生产阶段即产品消费后处置阶段,乃至延伸到产品生命周期的各个环节,延伸产品责任是对传统的只针对产品系统各环节进行的孤立管理的方式的突破,是人类在环境管理策略上的一个重大进步,这种“延伸”体现了人类环境管理策略的发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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