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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的反垄断法思考

  

  2.集中可能产生的效率提高


  

  可口可乐和汇源若要证明集中将导致明显的效率提高,需要展开以下几个步骤:(1)提出并证明集中将产生哪些效率;(2)证明这些效率为集中所特有;(3)所提出的效率具有可证实性;(4)效率能够在一个较短的时间内得以实现;(5)集中并未导致垄断或接近垄断的市场结构;(6)集中导致的效率会给消费者或社会整体带来福利正效应。


  

  集中能否产生效率的数据和材料主要掌握在参与集中的经营者以及反垄断执法机构手中,而目前几乎未对这些数据和材料进行公开。从目前可以获知的相关资料来看,收购最有可能产生的效率是生产效率、交易成本效率、采购和销售效率、品牌效率(广告效率)等,而后几类效率均可转化为生产效率并以生产效率的提高值来进行计算和表述。交易成本效率表现为集中将缩减中间环节,减少交易的不确定性,从而节约交易成本。比如,除了将要卖掉的上市公司,汇源集团还有很长的产业链:种子、树苗、果园、水果加工、果汁灌装;根据收购的附加协议,在同等条件下,可口可乐要优先采购汇源的浓缩汁{8}。可口可乐能够通过集中收获一个相对稳定的采购源,减少谈判成本;汇源则可专注于上游果园产业开发,从而实现专业化效率。收购完成之后,借助于汇源已有的营销网络,可口可乐将进一步扩大营销范围,继而降低销售成本,获得的“汇源”品牌也节约了其创造和维护品牌形象的广告费用,将比自己重新创设一个品牌花费更少成本。集中往往还能导致更大的采购量,从而降低采购产品的单位价格,进而有可能降低产品价格。所有这些效率的提高,都可能会以规模经济或范围经济的形式表现出来,即收购之后可口可乐生产果汁饮料的单位成本降低,而产量(包括原来可口可乐和汇源的产量之和)不变甚至增加;或者收购之后可口可乐同时生产碳酸饮料和果汁饮料,将以更低的成本提供同样或更多的产品。若能证明上述所有效率,并最终以生产效率的形式加以量化,将能最大程度地证明收购对效率提高的巨大推动作用。


  

  但是,尽管可以相对容易地证明这些效率能够在较短时间内实现,并且集中不会导致垄断或接近垄断的状态,比如可以将各种效率转化为生产效率进行可变成本节约和固定成本节约的量化分析,估算具体效率的实现可能性及实现时间表,通过界定相关市场和评估市场控制力来分析集中后的市场结构情况,但是,要证明效率它们的为集中所特有并必然会给消费者或社会公众带来福利上的好处却极为困难。上述所列效率类型,不仅可以通过现有的集中形式获得,也可通过内部扩张(可口可乐完全有这个能力)、建立合资企业、协议合作以及与另外更小规模的企业集中等方式得以实现,除非可以证明,通过其他方式不可能获得同等程度的效率提高,或者通过集中实现效率提高具有时间上的优势。同时,还须证明效率提高能够至少给消费者或社会公众带来好处,比如不会提价,或者增加产品的种类和质量等。但是,要证明或保证这些条件也非常困难。因此在本案中实施效率抗辩,尽管绝非不可能,却具有相当大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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