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民法典草案之述评(上)
付俊伟
【关键词】欧盟民法典草案;述评
【全文】
目 次
一、前言
二、欧盟民法典立法背景
三、民法典起草之争
(一)、构建民法典的必要性
1、“单一市场”的构建
2、“弱势群体”的保护
3、统一与自然融合
(二)、构建民法典的可行性
1、法理基础
2、法律文化多样性
(三)、民法典的构建
1、重回罗马法
2、法典还是判例法
3、重述还是法典
四、民法典草案之结构
五、民法典草案之特色
(一)、继承性
1、PECL(欧盟合同法原则)
2、Acquis Communautaire(现行私法)
(二)、融合性
1、两大法系的融合
2、与国际规则、惯例的融合
(三)、创新性
1、形式的突破
2、内容的独特
(四)、时代性
1、现代私法
2、多元价值观
六、民法典草案之评述
(一)、进步性
1、“以人为本”理念的融入
2、欧盟私法统一的基础
(二)、不足
1、不统一性
2、局限性
七、总结
一、前言
对大多数欧洲国家来讲,立法者制定的条文是法律的主要渊源,其在私法上的产物则表现为民法典的诞生。[1]十九世纪初《拿破仑民法典》的制定拉开了欧洲民法法典化运动的序幕,其孕育的个人意思自治原则对后世民法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2]然而,《拿破仑民法典》更多地继受了罗马法的传统,大部分条文都来自于习惯法与古罗马法当中。[3]普遍接受的观点则认为在启蒙思想的洗礼下,《法国民法典》是罗马法后期意思主义原则与法国大革命政治影响的结晶。[4]
《拿破仑民法典》对十九世纪的欧洲产生了深远影响,为当时民法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颁布之后的民法典很快在比利时也得到了实行,于1810年传入荷兰。[5]其独特的风格至今还未丧失原有的光辉,仍然对法国人的生活发挥着重大的影响,以至于在普通法(Common Law)中挣扎的路易斯安那州(Louisiana)也抹不去法国民法典的烙印。[6]
一个世纪后德意志民族的土地上,又一部对世界影响巨大的民法典的诞生,开创了欧洲民法典运动的新纪元。与法国民法典不同的是,其意思自治色彩明显减少,更多的凝聚了德意志民族的理性精神,是德意志帝国统一后的产物。[7]通过民法典,各邦私法和全德意志帝国的人民生活准则得到了统一,以前属于东德的人民,在统一后德国的感召下,立刻也回到了这部民法典的统一之下,它是德意志民族文化的集中体现。[8]其理性精神的凝聚,至今仍对德意志民族产生巨大的作用。[9]
二十世纪中期以来,意大利、波兰与荷兰民法典的重订,使民法典编纂运动得到了延续。[10]时至今日,方兴未艾的法典化运动也使英国不得不考虑商法典的制定。[11]而对统一后的欧盟来说,其私法上最终的归宿则是一部民法典的出台。
在经过二十多年的争论、历时四年的起草后,欧盟民法典草案(Draft Common Frame of Reference)于2007年底部分完成。不论这部草案最终是否或以什么形式通过,它也是由欧盟各国最顶尖的民法学教授、法官、律师的共同成果汇集的结晶,体现了欧盟各国民法的最普遍规则,当之无愧为当今世界上最先进的民法典之一。
本文作者将试图对欧盟民法典草案的立法背景、起草过程中争论的焦点、草案的结构和特色进行阐述,旨在揭示这部新世纪民法典独特的意义。
二、欧盟民法典立法背景
欧洲私法的统一始于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其统一的主要形式则表现为指令(directive)、条约(treaty)、规则(regulation)和建议(recommendation)。[12]其中,“指令”(directive)是欧盟对私法进行统一的最主要形式,而其统一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促进欧盟“单一市场”(single market)经济的发展。至今,欧盟在私法上颁布的指令约有二十个,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各成员国间私法的融合。[13]除了以上形式外,欧盟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的判决,是对这些成文法规则进一步的解释,不仅是对欧盟层面上规则和术语的阐述,同样对成员国本国法的解释也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14]然而,以“指令”形式为主的私法统一有着自身的缺陷,未能承担和履行私法统一的神圣职责,主要体现于以下五方面:
(一)欧盟“指令”对私法领域的影响集中体现于消费者法、不正当竞争法和不平等条款当中,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15]最早对不正当竞争法领域的指令,即《有关误导性广告的成员国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的协调统一的指令》颁布于1984年,[16]对私法一般规定调整的指令,即《关于对有缺陷产品责任的指令》颁布于1985年。[17]二十多年间,欧盟理事会在私法领域颁布的指令约二十个,而在劳动法和公司法领域颁布的指令则更多。但是,每部指令的颁布都只是针对私法的一个特定领域,如针对合同中的不平等条款、针对消费者保护,等等。就私法统一而言,这些指令仅仅覆盖了私法领域中非常微小的一部分,如同沧海一粟,而欧盟经济的统一则需要私法领域更广阔的融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