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81年到1988年冷战结束前夕,是中国对联合国维和行动的态度发生根本转变的过渡时期。在这一时期,中国的反对态度发生了一些松动,松动的迹象是,1981年11月27日,中国认可了联合国对现存的两支中东联合国部队的摊款,并表示从1982年1月1日起开始缴纳摊款。中国驻联合国常驻代表在当日的第五委员会上宣布这一决定时表示,“出于对联合国组织、对世界和平和人类进步事业的责任感”,中国政府准备对今后联合国维和行动采取区别对待的灵活立场,前提条件是,维和部队必须是严格按照《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建立的,并且有利于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有利于维护有关国家主权和独立的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
此后不久,到1981年12月14日,中国投票支持了安理会延长驻塞浦路斯联合国维和部队驻扎期限的第459号决议,这是中国第一次明确支持联合国的维和行动。中国代表在投票前宣布,鉴于“国际环境的变化和联合国维和行动角色的转变”,“从现在起,中国政府将积极考虑和支持严格遵循《联合国宪章》宗旨与原则、有益于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保护国家主权与独立的联合国维和行动。”
1984年10月15日,中国正式表示支持符合《联合国宪章》原则的维持和平行动,认为这种行动是联合国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有效手段之一,称中国的支持是中国为维护《联合国宪章》和加强联合国的作用所应尽的努力,也是对世界各国人民普遍要求加强联合国维持和平的能力做出的积极响应。到1988年,中国已经转变为开始赞扬联合国的维和行动,并于当年9月22日向联合国提出申请加入联合国维和行动特别委员会,称赞“维持和平行动已成为联合国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有效手段,有助于地区冲突的缓和及争端的和平解决”,“中国愿意对和平行动做出贡献”。在这一阶段中,中国参与了安理会投票,虽然在大多数情况下,中国投了弃权票。为此,中国在这一阶段的态度被一些国际上的专家称为“默许式合作”。
虽然当时冷战尚未结束,美苏在联合国中的争夺也尚未完全终结,但是有几个重要因素推动了中国看法的转变:1、到1988年,中国国内的改革开放已经走过了10个年头,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中国加入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并且于1986年开始考虑谈判恢复中国关贸总协定缔约国的地位,这些表明中国在融入国际社会方面已经迈出了坚实的步伐。2、由于第一个原因,中国逐步地、最后根本性地改变了对联合国等国际组织的看法,把联合国看作是具有合法性的、代表性最广的国际组织,而且随着广大第三世界在获得独立后加入这个组织,它不再受到美国等西方国家的操纵,或由两个超级大国所控制,而变成为能够在维护和平、促进发展的事业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国际组织。3、中国认识到,维护和平行动已成为联合国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有效手段,有助于冲突的缓和及争端的和平解决,加强联合国维持和平的能力是世界各国人民的普遍希望,在许多情况下,也是当事国的主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