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权威与“良人”之念
《尚书·君奭》篇中周公对召公说:“君奭!我闻在昔,成汤既受命,时则有若伊尹,格于皇天。在太甲,时则有若保衡。在太戊,时则有若伊陟、臣扈,格于上帝;巫咸,父王家。在祖乙,时则有若巫贤。在武丁,时则有若甘盘。率惟兹有陈,保*有殷;故殷礼陟配天,多历年所。”[18]这里,周公不仅希望召公奭成为像伊尹这样的贤德的辅助者,同时也是在表明自己正在扮演这样的角色。那么这些角色在历史上都起过什么作用呢?以伊尹为例。商汤在《汤誓》中说:“尔尚辅予一人,致天之罚。予其大赉汝!尔无不信,联不食言。尔不从誓言,予则孥戮汝,罔有攸赦!”[19]正是靠着武力和权威,商汤才建立了商朝。伊尹作为商汤的辅弼之臣,是从属于这一秩序的。但这样一个臣子,却有权力放逐商汤的继承者太甲,“帝太甲既立三年,不明,暴虐,不遵汤法,乱德,於是伊尹放之於桐宫。三年,伊尹摄行政当国,以朝诸侯。帝太甲居桐宫三年,悔过自责,反善,於是伊尹乃迎帝太甲而授之政。帝太甲修德,诸侯咸归殷,百姓以宁。”[20]事实上,在太甲即位之时,伊尹便当着百官的面对太甲训过一次,告诫太甲应该遵循商汤的政策,告诫他该如何修身立德以治理天下。正是靠着伊尹的辅助,商朝才奠定了其后五百多年命运的基础。其他的人如保衡、伊陟、臣扈、巫*、甘*等莫不如此。就是说这种话的周公同样也是如此。一方面周公作为武王之弟,在武王去世后,由于成王年少,也代成王摄过政,并且在摄政期间征服了叛乱的三监和东夷部落;另一方面周公作为一个掌握了历史和政治知识的人,对成王是耳提面命,告诫成王该如何修身立德;对殷遗民和各诸侯也是不断宣讲周的治理原则。例如在《尚书·立政》中,周公对太史和司寇苏公说:“式敬尔由狱,以长我王国。兹式有慎,以列用中罚。”
因而,对于一个国家的秩序来说,天子或君主是该秩序建立的原点,他用自己的武力和权威建立了国家,赋予了这个国家的社会秩序以合法性。但建立什么样的秩序呢?这个问题却并不是由天子或君主来完成的,而是有赖于由他们身边的卿相来共同完成。通常卿相或者是掌握了与天沟通能力的人,或者是掌握了国家治理能力的人,或者是在道德上具备超乎常人的素质的人,他们有权力运用自己的能力或品质对君主的行为进行评价,甚至是惩处。他们是真正建立了合理秩序的人。或者说,君主和卿相,他们各自代表了秩序建构中的不同的因素,赋予了社会秩序不同的意义,君主代表了权威,是秩序建构的前提;而卿相则代表了知识,也即理想秩序或良念,是秩序建构的原则。权威赋予了社会秩序以合法性,而良念则赋予了社会秩序以合理性。权威对于秩序来说是一个不稳定因素,而良念对于秩序来说,却是稳定性的来源。
一方面,卿相在建构社会秩序过程中也要援引君主的权威来说明自己所建构的社会秩序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吕侯在《吕刑》中细数了历代建立了秩序的圣贤们,“伯夷降典,折民惟刑;禹平水土,主名山川,稷降播种,农殖嘉谷。三后成功,惟殷于民。”[22]根据《尚书·禹贡》和《尧典》的记载,禹平水土祭山川的过程,实际也就是确立社会秩序和权威的过程。同时,吕侯还说周天子“天齐于民,俾我一日;非终惟终,在人。尔尚敬逆天命,以奉我一人。……一人有庆,兆民赖之,其宁准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