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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近代化的开端

  

  三、改革法制,培养法律人才


  

  洋务派改革法制主要是变更成法,代之以必要的西方法律。他们除积极引进公法外,也提倡根据中国社会关系的变动仿照西法进行必要的立法。随着外国资本主义在中国投资的增加,以及民族工商业的发展,使涉外的民事和刑事案件不断上升。因此,洋务派官僚感到,还需要有国际私法、国际刑法、商法的知识,于是,张之洞借“变法”之机,建议清廷聘请各国律师、博采各国矿务律、铁路律、商务律、刑律等,为中国编纂简明矿律、路律、商律、交涉刑律,认为制定此四律是“兴利之先资”。1902年张之洞提出了整顿中法的9条建议。其中属于程序和量刑方面的具体措施,多数是参考了西法。如“省刑责”,建议在审判中,“除盗案命案证据已确而不肯供认者,准其刑吓外,凡初次讯供及牵连人证,断不准轻加刑责”。“重众证”,建议除死罪应有输服供词之外,军流以下各罪,如果众证确凿,又经上司层递亲提复讯无疑,犯人虽无口供,仍可按律定罪。“修监羁”,改善监狱羁所的居住和生活条件,并在湖北仿照日本监狱的式样建造了一所“江夏监狱”,命名为“湖北省城模范监狱”。“改罚锾”,民事案件如户婚、田土、家务、钱债等案件,甚至刑事案件中的部分徒流,可改刑责为罚锾{10}(P. 3676)。


  

  洋务派设立同文馆的初衷是为了培养外交事务中所需要的翻译人才,但很快就从单纯地培养语言人才转变为培养综合性人才。按照西方学校的教育体制,创办了各种专门学堂,如水师学堂、武备学堂、专业技术学堂等,在学习英、法、俄、日、德等多国语言文字的同时,重视应用科学和基础理论的教学,大量翻译西方科技和社会政治等方面的书籍,创办和发展新闻业,《申报》和《万国公报》都是当时宣传西方法文化最有影响的重要媒介,它不仅对外国的情况进行报道和评论,而且及时传播西方的新思想、新知识,发表中西政治与法律比较的文章,如《论中西民情不同》、《中西刑律异同说》、《中西政情之别》等,而且还刊载一些西方着名思想家的着作,如斯宾塞的《自由篇》等。为中国人积极地接受西方的法文化,提供了宝贵的精神食粮,对社会的开放,新思想的萌发和改良法制的追求,起了积极的作用。


  

  为了培养人才,洋务时期派遣留学生去国外学习,自1872年8月12日第一次选派30名学童赴美留学时起,到1885年,先后四批共209名经洋务派奏请或直接派遣的官费留学生接受西方教育。这些留学生们更快、更广泛地接受了西方的先进思想和先进技术,对中国近代经济、政治、法律、文化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如武廷芳进人英国伦敦的林肯法律学院系统地接受西方法学教育,是第一个取得英国律师资格的中国人。他曾与沈家本一道被任命为修律大臣,改革清朝的法制。严复是近代中国完整地介绍西方哲学和科学方法的第一人,他从英国留学归国,把西方资产阶级与社会政治学说介绍给中国,翻译了赫胥黎的《天演论》、亚当·斯密的《原富》、孟德斯鸠的《法意》、耶芳斯的《名学浅说》等等,其译着之精,影响之大,使得几乎在半个世纪中没有人能超过他。严复以其扎实的中文根底和广博的西学知识,对中国传统文化进行了反思,他以资产阶级的进化论和天赋人权理论为武器,尖锐地批判了封建制度。他揭露中国专制制度“百无一可”,专制之君是“无法”之君,专制之国是“无法”之国。上自天子下至守宰,“皆以身而兼刑、宪、政三权也”{11}。赞扬英国的君主立宪制是“以自由为体,以民主为用”相结合的典范,成为中国资产阶级最重要的启蒙思想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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