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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金融立法的焦虑与希望

  

  内陆省份民间融资也同样活跃,按贷款测算,内蒙古工业企业民间融资率约60%,个体工商户民间融资率约50%,居民家庭民间融资率约30%。[4] 鄂尔多斯市90%以上的当地人都参与了民间放贷活动,当地民间借贷规模可能高达700亿元。[5]2007 年据安徽省工商部门调查显示,资金成为安徽省 50%以上的中小企业发展的首要制约因素,80%以上的中小企业主要依靠民间融资的办法来解决流动资金的周转。2008 年据湖南省企业调查队就民间融资情况进行的调查显示,中小企业融资依靠民间借贷的融资方式占到了 50%。[6]央行2011年内第二轮民间融资现状摸底调查的结果显示,民间借贷规模达到 3.38万亿元,影子银行规模 达7 万亿。[7]中金公司的报告也认为,截至2011年中期,中国民间借贷余额同比增长38%至3.8万亿,占中国影子银行体系总规模约33%,相当于银行总贷款的7%。[8]


  

  而其中以非法集资、集资诈骗为表现形式的民间融资甚至民间金融也愈演愈烈,大有野火春风之势。就在吴英案发生的浙江,近年来非法集资就大案频发。而官方的反应也极为果决,根据不完全统计,不算生死难料的吴英,从2009年以来,就至少有5人丢掉了性命,还有不少人离死刑也只有一步之遥。但严刑峻法在非法集资的现实面前的威慑力却好像打了折扣。吴英案尘埃未落,温州最新版“吴英”施晓洁又因涉嫌非法集资7亿元、非法承兑汇票5亿元,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而就在差不多与此同时,公众已经疑惑了3个月的温州立人集团民间借贷案最终走进了司法程序,董事长被刑拘,涉案额可能达22亿元。


  

  一边是严刑峻法,一边是飞蛾投火,问题究竟出在什么地方?


  

  三重焦虑


  

  实际上,重大的问题往往却并不难说明白。愈演愈烈的民间高利贷或者非法集资所导致的问题,原因主要在于政府和民间的三重焦虑。在民间,一方面,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经济的活跃,大江南北、长城内外,神州处处金潮涌动,民间持有资金急剧增长,然而,想存款,银行利率太低而通货膨胀严重,想投资,却又渠道不畅,无处着手;另一方面,大量的中小企业面临资金困境却融资无门,银行贷款门槛高、手续繁、效率低,而且实际上往往贷不到。与此同时,政府却对民间越来越活跃的资金流动和高利借贷疑虑重重,既担心民间“金融”抢了国有商业银行的“肥肉”,甚至引发金融秩序的安全问题,又担心民间大规模的非法集资带来广泛的治安隐忧。


  

  因为,民间金融蔓延的同时,也意味着风险的蔓延。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支行的程秀平等人的调研也表明,融资方式多样化趋势明显,手续日益规范化,但不规范的占比仍然很高,形成风险可能性仍然很大。[9]而其中最麻烦的问题是高利贷、洗钱和非法集资。[10]“高利贷无孔不入,成为民间金融的常态,以摧枯拉朽之势,扫荡着中国的实体经济。”[11]结果就是,民间借贷引起的纠纷越来越多,受害者群体与涉案金额不断增大,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社会稳定,甚至有冲击国家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秩序之虞。[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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