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某些职务过失犯罪的法定刑规定得过低。如环境监管失职罪、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商检失职罪、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和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毁损、流失罪,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的,都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后果,但这些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仅为3年有期徒刑。其次,除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交通肇事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以外,多数责任事故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为7年有期徒刑,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法定最高刑一致,而无论从社会危害性程度上看,还是从主观恶性上看,多数业务过失犯罪都比普通过失犯罪更为严重。最后,比较我国刑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章对普通过失犯罪和业务过失犯罪的规定可以发现,在一般情况下,对普通过失犯罪的处罚要重于业务过失犯罪。
(二)国内外刑法关于业务过失犯罪处罚规定之比较
第一,关于业务过失犯罪的刑罚强度。目前,大多数国家采用业务过失犯罪的法定刑重于普通过失犯罪的立法例;而我国1979年刑法却反其道而行之,虽然1997年刑法调整了个别业务过失犯罪的法定刑,降低了过失致人死亡、过失致人重伤罪的最高法定刑;虽然《刑法修正案(四)》和《刑法修正案(六)》新增的业务过失犯罪在刑罚上也体现了对这类犯罪加重处罚的精神,但并未从根本上改变我国对业务过失犯罪的处罚要轻于普通过失犯罪的局面。
第二,在法定刑的刑种设置方面。在国外刑法中,自由刑和罚金刑是其对付业务过失犯罪的两种重要手段,以日本为例,现行日本刑法共规定有四种业务过失犯罪,每一种业务过失犯罪的法定刑都在自由刑之后规定了罚金刑。此外,随着资格刑的内容由剥夺名誉过渡到剥夺能力,这种刑罚也为许多国家的刑事立法所采用。以俄罗斯刑法典为例,它所规定的业务过失犯罪的法定刑中均有”剥夺担任一定的职务或从事某种活动的权利“的规定。另外,德国、意大利等国家的刑法典中也有类似规定。[4](P55)[5](P30)而我国刑法对众多的业务过失犯罪配置的刑种,除了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可判处罚金外,其余均为封闭式的自由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