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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空间涉毒阵地控制研究

  

  根据我国有关“阵地控制”的界定,笔者认为,虚拟空间涉毒阵地控制是指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保卫部门、技侦部门会同禁毒部门在毒品犯罪分子可能会涉足的虚拟空间使用技术侦查手段或布建秘密力量对其进行监视和控制,以便及时发现毒品犯罪信息,查缉毒品犯罪嫌疑人的一项基础性侦查措施。


  

  毒品犯罪分子利用虚拟空间进行毒品犯罪活动时,离不开一定的虚拟空间。公安机关只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占领”这些虚拟空间,就可以把毒品犯罪分子可能涉足的虚拟空间变成侦查、控制毒品犯罪活动和查缉毒品犯罪分子的阵地。所以,虚拟空间涉毒阵地控制是发现和打击毒品犯罪活动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公安工作。


  

  虚拟空间涉毒阵地控制要求网络安全保卫部门和技侦部门主导阵地控制工作,网络安全保卫部门和技侦部门要发挥自己技术设备和警力的优势,对虚拟空间中的涉毒高危“区域”进行管控。


  

  虚拟空间涉毒阵地控制对及时发现和打击毒品犯罪活动、提高缉毒侦查效益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五、虚拟空间涉毒阵地控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的通讯网络正处于高速发展的时期,虚拟空间涉毒犯罪在其中初现端倪。据相关学者预测,今后一段时间内,虚拟空间涉毒犯罪将会大量存在,将成为社会危害性较大的一种犯罪行为。打击虚拟空间涉毒犯罪,是当前和今后全球化视野下禁毒工作的重中之重。面对虚拟空间涉毒犯罪的严峻发展态势,当前,我们的应对措施还存在诸多的不适应性:


  

  (一)虚拟空间涉毒犯罪管控能力薄弱


  

  近年来,虚拟空间飞速发展,但政府与社会都缺乏从公共安全意识的角度对虚拟空间进行有序约束、管理和引导的系统手段。虚拟空间的公开管理、公开执法缺位,虚拟空间伦理道德失范,虚拟空间公众自律意识匮乏,虚拟空间公共安全隐患凸显。目前,公安部、信息产业部、文化部、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政府职能部门之间尚未形成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其按照各自分工权限各司其政,导致对虚拟空间的管理出现垂直管理和多头管理的模式。公安机关作为虚拟空间安全的主管部门和打击虚拟空间涉毒犯罪的主力军,其工作缺乏与其他部门相应的配合与协作。


  

  并且,网络运营商盲目开拓市场,偏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了其自身的监管职责,缺乏对虚拟空间的控制能力,造成了虚拟空间的资源被毒品犯罪分子所利用,这样就增加了公安机关对虚拟空间涉毒的管控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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