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改革人民助学金制度。师范和一些毕业后工作环境特别艰苦的专业的学生,国家供给膳宿并免收学杂费。对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对确有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以必要的补助。现已在校的学生,仍按原来的规定办理。
要扩大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在执行国家的政策、法令、计划的前提下,高等学校有权在计划外接受委托培养学生和招收自费生;有权调整专业的服务方向,制订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编写和选用教材;有权接受委托或与外单位合作,进行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建立教学、科研、生产联合体;有权提名任免副校长和任免其他各级干部;有权具体安排国家拨发的基建投资和经费;有权利用自筹资金,开展国际的教育和学术交流,等等。对不同的高等学校,国家还可以根据情况,赋予其他的权力。与此同时,国家及其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高等教育的宏观指导和管理。教育管理部门还要组织教育界、知识界和用人部门定期对高等学校的办学水平进行评估,对成绩卓著的学校给予荣誉和物质上的重点支持,办得不好的学校要整顿以至停办。
为了调动各级政府办学的积极性,实行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心城市三级办学的体制。中央部门和地方办的高等学校,要优先满足主办部门和地方培养人才的需要,同时要发挥潜力,接受委托,为其他部门和单位培养学生,积极倡导部门、地方之间的联合办学。
高等教育的结构,要根据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需要进行调整和改革。改变高等教育科类比例不合理的状况,加快财经、政法、管理等类薄弱系科和专业的发展,扶持新兴、边缘学科的成长。改变专科、本科比例不合理的状况,着重加快高等专科教育的发展。大学本科主要通过改革、扩建和各种形式的联合,充分发挥潜力,近期内一般不建新校。
要根据中央
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发挥高等学校学科门类比较齐全,拥有众多教师、研究生和高年级学生的优势,使高等学校在发展科学技术方面做出更大贡献。为了增强科学研究的能力,培养高质量的专门人才,要改进和完善研究生培养制度,并且根据同行评议、择优扶植的原则,有计划地建设一批重点学科。重点学科比较集中的学校,将自然形成既是教育中心,又是科学研究中心。
在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同时,按照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指导下,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制度,提高教学质量,是一项十分重要而迫切的任务。要针对现存的弊端,积极进行教学改革的各种试验,例如改变专业过于狭窄的状况,精简和更新教学内容,增加实践环节,减少必修课,增加选修课,实行学分制和双学位制,增加自学时间和课外学习活动,有指导地开展勤工助学活动等等。为了提高教师的教学和学术水平,有条件的学校,教学任务较重的副教授以上的教师今后每5年中应有1年时间供他们专门用来进修、从事科学研究和进行学术交流。要尽可能改善教学的物质条件,增添现代化的教学手段,更新和充实试验室、图书馆。
高等学校后勤服务工作的改革,对于保证教育改革的顺利进行,极为重要。改革的方向是实行社会化。学校所在地方的党政领导机关要把解决好这个问题的责任担当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