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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中银信用卡(国际)有限公司设立大连代表处的函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中银信用卡(国际)有限公司设立大连代表处的函


中银信用卡(国际)有限公司:
  你公司总经理苏诚信先生2004年7月13日致我会的函收悉。
  根据《外资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兹批准你公司在大连设立代表处,代表处中文名称为:中银信用卡(国际)有限公司大连代表处;英文名称为:BOC Credit Card(International)Limited,Dalian RepresentativeOffice;代表处地址为: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60号大连富丽华大酒店610—611室。代表处限于在中国境内代表中银信用卡(国际)有限公司从事咨询、联络和市场调查等非经营性活动。
  根据《外资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兹核准耿兵先生担任该代表处首席代表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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