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银行开办个人黄金买卖业务的批复
中国银行:
你行《关于我行开办黄金零售业务的请示》(中银管[2004]47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开办个人黄金买卖业务,具体包括个人实物黄金买卖业务和个人记帐式黄金买卖业务。
二、在开办上述业务时,你行应加强风险管理制度建设,特别是加强员工培训工作,注意防范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黄金业务风险,并将黄金交易业务纳入到全行的风险管理框架中。
三、你行应严格遵守同家关于黄金市场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与国家黄金市场管理部门的沟通,并及时报告业务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