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利用现代化资金汇划系统的前提下,通过认真总结国库业务规律、充分挖掘内部工作潜力、有机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和优化组合会计核算工作步骤,组织建立分层次、分时间、分轻重缓急,序时、滚动的国库资金汇划报解工作模式,实现各级国库收支款项汇划报解半天在途目标,最终实现当天直达最终收款国库,即“零在途”目标。
二、国库资金汇划报解业务的处理
(一)划分收支款项层次、时间。省(市)分库汇划报解操作,应根据辖内国库业务分布现状,分别计算、设置各级收支款项汇划报解的时间,确保各级国库收纳的各级收入当日能够逐级报解和上划到最终收款国库、最终收款国库于当日规定的时间内收妥入库。办理各级收支款项汇划报解时,应划分轻重缓急,优先处理重大紧急款项、上级款项、大额款项的汇划报解。
(二)序时地业务处理。各级国库应自收支票据提入起,按规定的报解汇划时间序时地录入、复核处理,直至票据处理完毕或营业终止。实现录入、复核等处理匀速、持续地进行。
(三)滚动地库款报解。在规定上划时间来不及上划的,以及营业终止前来不及处理的收支款项,可以挂账,滚动到次日处理完毕。各级国库收支款项均允许多次报解、上划。
三、国库资金汇划报解的具体操作要求
(一)国库资金的汇划时间
1.中央级收入的上划时间
支库于下午2:30(指报达时间,下同)前将中央级收入、报表同步上划中心支库;中心支库汇总各支库上划的以及本级库收纳的中央收入,并于下午3:30将中央级收入、报表同步上划省分库;省分库汇总各中心支库收纳的以及本级库收纳的中央收入,并于下午4:00至4:30将中央级收入、报表同步上划总库。
2.省级收入的上划时间
支库于下午3:30前将省级收入、报表同步上划中心支库;中心支库汇总各支库上划的以及本级库收纳的省级收入,并于下午4:30将省级收入、报表同步上划省分库;省分库汇总各中心支库收纳的以及本级库收纳的省级收入,并在营业终止前收纳入库。
3.地市级收入的上划时间
支库于下午4:30前将地市级收入、报表同步上划中心支库;中心支库汇总各支库上划的以及本级库收纳的地市级收入,并于营业终止前收纳入库。
4.县级收入处理的时间
营业终止前来得及处理的,应全部办理入库;对来不及处理的部分,可按制度规定要求做挂账处理。
5.收入借报款项、报表的上划时间